文旅部: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
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復雜嚴峻,對旅行社行業造成嚴重沖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業紓困發展,文化和旅游部決定,旅行社可全額暫退保證金或暫緩交納,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詳情>>>
4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復雜嚴峻,對旅行社行業造成嚴重沖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業紓困發展,文化和旅游部決定,旅行社可全額暫退保證金或暫緩交納,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