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臺民法典總則編司法解釋
最高法出臺民法典總則編司法解釋
本報訊 記者張晨 為指導各級人民法院貫徹實施好民法典,充分發揮總則編在民法典中統領全局的作用,依法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總則編司法解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起草總則編司法解釋,主要是為了解決三方面問題:一是確保民法典與舊法的有序銜接;二是系統梳理人民法院在長期司法實踐中總結積累的經驗智慧;三是回應民法總則施行后亟待明確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總則編司法解釋共39條,分為一般規定、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監護、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和附則9個部分。
據了解,總則編司法解釋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理念上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細化習慣的適用規則、監護制度、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訴訟時效等制度規則,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始終,彰顯民法典強調公平正義、倡導誠實守信的價值導向。特別是細化了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見義勇為的制度規則,進一步在“扶不扶”“勸不勸”“追不追”“救不救”“為不為”“管不管”等問題上亮明態度,堅決防止“和稀泥”,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讓群眾有溫暖、有遵循、有保障。二是內容上突出強調權利保護。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自然人的權利保護置于中心位置,從保護未成年人、胎兒利益,規范權利的行使,平衡失蹤人與利害關系人利益等方面作出系統規定,體現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立場。三是形式上體現小而精的起草思路。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審判執行需求為出發點、以準確理解和適用民法典為原則,不追求大而全的體系,不追求一攬子解決所有問題,而是聚焦總則編適用中審判實踐亟待解決、有較為豐富的實踐基礎,且能夠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的問題明確相應的法律適用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