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更多低收入群體跨入中等收入行列
推動更多低收入群體跨入中等收入行列
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
“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所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也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堅定決心。”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司長哈增友說。
9個月以來,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有哪些新進展?促進共同富裕,國家有關部門將出臺哪些相關政策?2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京浙兩地視頻連線的方式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主任孟剛介紹,全面貫徹落實《意見》,《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出臺,聚焦四大戰略定位,明確“四率先三美”發展目標和“七個先行示范”實施路徑,明確56個指標到2022年、2025年的兩個階段性目標。截至目前,浙江省級部門聚焦重點領域已出臺了64個專項政策意見,形成了“共性+個性”的政策工具箱。“總體看,浙江已初步構建形成了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目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和評價體系!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是黨中央賦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區的四大戰略定位之一,也是浙江當前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重點任務。
浙江研究起草《浙江省“擴中”“提低”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推動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根據《行動方案》,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萬元至50萬元群體比例要達到80%,20萬元至60萬元群體比例要達到45%。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謝曉波將《行動方案》核心內容概括為“8+9”:“8”是推動“擴中”“提低”的八大實施路徑,即促就業、激活力、拓渠道、優分配、強能力、重幫扶、減負擔、揚新風;“9”是當前階段重點關注的九類群體,包括技術工人、科研人員、中小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高校畢業生、高素質農民、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進城農民工、低收入農戶、困難群體。
“按照全面覆蓋和精準施策相結合的原則,在推動八大實施路徑全面落地的基礎上,瞄準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擴中’重點群體和收入水平低、發展能力弱的‘提低’重點群體,率先推出一批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謝曉波介紹。
對于共同富裕,目前有人認為可以“躺平”“等靠要”了,也有人認為政府要搞“福利主義”了,對此哈增友表示:“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奮斗。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首先需要通過全國人民共同奮斗把蛋糕做大做好,只有人人參與、人人盡力,才能真正實現人人享有。要鼓勵全體勞動者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創新創業創造邁向幸福美好生活。另一方面,我們需要堅持的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地推進共同富裕。我們要從國情實際出發,遵循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腳踏實地、久久為功,穩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對于各地黨委政府來講,在推動共同富裕的過程中,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重點是加強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設,重在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特別是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人民群眾最關心的領域精準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同時要切實兜住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圍繞實現共同富裕的戰略目標和實踐路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副司長常鐵威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持續加強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制定。一是按照黨中央統一決策部署,推動制定出臺促進共同富裕行動綱要,以縮小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和公共服務差距為主要方向,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更加注重向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眾傾斜,深入謀劃好促進共同富裕的頂層設計。二是牽頭研究制定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施方案。這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明確要求,也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聚焦重點群體精準施策,在城鄉居民普遍增收的基礎上,推動更多低收入群體跨入中等收入行列。三是研究構建促進共同富裕監測評估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設立科學可行、符合國情的監測評價指標,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