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0個地區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
在80個地區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
本報北京11月3日電(全媒體記者史兆琨 見習記者郭榮榮)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國80個地區共同開展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工作。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完善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的保護體系。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社會支持體系示范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參與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預、法律援助、社會調查、觀護幫教、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助力打造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共青團組織立足職能,強化溝通協作,以推動社會組織發揮示范作用為目標,鏈接各方資源,協調解決目前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建設中存在的資源性、專業性、機制性困境。檢察機關要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門協作聯動,促進形成司法協同保護;推動建立人員準入、培訓、管理、薪酬、考核獎懲等配套制度,提升司法社會工作專業化水平;加強理念創新、制度創新,進一步完善路徑方法、健全制度機制,切實解決制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社會支持體系建設難題,形成一批可復制的經驗。
據了解,最高檢、共青團中央將加強對示范建設單位工作的指導、調研、督導,并通過培育社會組織等方式給予相應支持。對于履職不力、質量不高的,則會調整或取消示范建設單位資格。
史兆琨 郭榮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