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赴河北曹妃甸港督導煤炭保供穩價工作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安排部署,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穩價工作,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10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評估督導司負責同志帶隊,委運行局、價格監測中心、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中國經濟導報社等單位參加,赴河北省唐山市督導煤炭保供穩價工作。
督導組在曹妃甸港現場組織華能集團、華電集團、大唐集團、國投集團等相關企業座談,了解當前供需形勢,堅決遏制、依法規管囤積炒作,確保今冬明春能源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督導組一行實地督導了有關企業中長期合同履約、港口煤炭運輸等情況。
督導組指出,相關保供單位要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切實落實保供穩價要求,嚴格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強化產運需銜接,優先保障發電供熱用戶的煤炭資源供應。
督導組強調,對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全力維護煤炭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