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機構轉型有路,“跑路”無門
“雙減”政策落地,教育培訓機構面臨嚴監管,不少機構紛紛尋找轉型之路,但也有機構“卷錢跑路”、人去樓空,不少預繳費用的學生家長面臨維權難題,亟需引起相關部門重視。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不少教育培訓機構把預收學費當成“金融杠桿”,盲目擴大規模、惡意圈錢,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跑路”事件時有發生。為規范教培機構預付費現象,降低風險,近年來相關部門出臺了不少政策措施,如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發布《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明確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北京市教委等4部門也聯合發布《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從資金流入、資金沉淀、資金劃撥等環節對行業預付費進行全程監管。
盡管如此,仍有機構想方設法鉆空子,企圖繞開監管規定。一些教培機構加大優惠力度吸引家長多買課、多報課,或通過續費優惠活動誘導家長提前續費。有些機構在“跑路”前還會惡意向家長追加預付費,人為造成退費難,嚴重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面對退費難,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家長可以向“雙減”管理監督平臺舉報,也可以向當地的職能部門反映。對于卷錢跑路等嚴重侵害家長權益的問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實行掛牌督辦,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給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督辦通知,督辦的結果向社會公布。
同時,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及時發布繳費風險提示,提醒家長不預繳超期超時長的培訓費用、提防虛假宣傳和繳費折扣陷阱。督促相關部門加快推進第三方資金監管,防止退費難和機構卷款跑路,對量大面廣的退費難問題,將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督辦。
針對近期集中出現的教培機構預付費退費難問題,各相關主管部門須采取切實舉措,嚴格落實“預付費交由第三方保管”的有關規定,使預付資金與培訓機構處于隔離狀態,避免培訓機構挪用資金或卷錢跑路。各地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須強化對教育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加強風險預警,加大執法力度,避免更多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