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雙減”方案 嚴控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
新華社杭州8月31日電(記者俞菀)《浙江省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8月31日公布,進一步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監管,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
根據上述實施方案,2021年,浙江將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推進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由備案制改為審批制,課后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家長精力負擔得到有效減輕。
從嚴審批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將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通過的納入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制定出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管理辦法;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范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教育、文化與旅游、體育、科技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分別對學科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職業技能類、科技類等培訓機構實施歸口管理,根據類別屬性制定標準,設置條件,加強事中事后常態化監管。
實施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涌入培訓機構、強化校外培訓機構營銷監管、嚴禁資本化運作、加強廣告和網絡管理,建設“浙里培訓”數字化監管平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人員管理,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與此同時,支持和規范學校引進非學科培訓機構,學校課后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學校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教育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