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
央視網消息:國新辦24日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有關情況。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問:我們想了解一下,當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面臨著怎樣的形勢和問題?《條例》確立的保護工作總體思路和責任體系是什么?
關于建立健全安全保護責任體系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盛榮華表示,《條例》保護工作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點:一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實踐中的突出問題,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將實踐證明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為保護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壓實責任。堅持綜合協調、分工負責、依法保護,強化和落實運營者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三是做好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銜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確立的制度框架下,細化相關制度措施,同時處理好與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關系。
盛榮華強調,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筑牢網絡安全防線,提高網絡安全保障能力,強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條例》明確了相關方面的責任,一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責任。要夯實運營者主體責任,按照“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在《條例》總則部分對運營者責任作了原則規定,并設專章細化有關要求。二是保護工作部門的責任。要落實保護工作部門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條例》明確了保護工作部門對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責任。三是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在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下,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此外,《條例》還明確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提出一系列保障和促進措施,共同構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責任體系,進一步筑牢國家網絡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