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確農村客運發展思路 四大措施確保政策落地
近年來,我國農村客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農民群眾“出行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與此同時,農村客運發展仍面臨較大挑戰,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提升。
近日,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郵政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聯合出臺了《關于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未來一段時期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思路及實施路徑,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等部署要求。
農村客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仍面臨較大挑戰
“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是交通運輸脫貧攻堅的兜底任務,是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內容。”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20年8月底,全國具備條件的3.1萬余個鄉鎮和54.3萬余個建制村全部實現通客車,形成了遍布農村、連接城鄉、縱橫交錯的農村客運網絡,農民群眾“出行難”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近年來,我國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公交、班線、區域經營、預約響應等形式,加快推進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農村客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與此同時,農村客運發展仍面臨較大挑戰。上述負責人表示,從全國范圍看,東中西部地區農村客運發展仍不平衡,部分地區農村客運長效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提升。
《意見》堅持遠近結合,確定了“十四五”時期及2035年的發展目標。“十四五”時期的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農村客運體系,農村交通出行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地區基本出行服務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村客運可持續發展機制基本建立。遠期目標是:力爭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適、安全可靠、集約高效的農村客運體系,實現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
推動農村公路提檔升級 鼓勵農村客運公司化經營
上述負責人表示,《意見》提出了十大主要任務,包括: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礎設施網絡,要推動農村地區公路提檔升級,加大對農村道路、橋梁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大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力度,改善農村客運安全通行條件。鼓勵在交通便利、人員集中的區域規劃建設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加強對既有鄉鎮客運站、交管站、公路養護站等設施的升級改造,打造具備客運、貨運物流、郵政快遞、供銷、電商、旅游、養護管理等綜合服務功能的節點設施。
構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務系統,在城鎮化水平較高的地區,有序推動城市公交線路向鄉村延伸和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推動具備條件的地區實現全域公交。鼓勵通過電話預約、網絡平臺一鍵叫車等方式,為農村地區老年人提供便捷叫車服務。針對農村地區群眾務工、趕集、農忙、假日探親等需求,通過加密既有客運班線服務頻次、開行定制客運線路、提供包車服務等方式,最大程度滿足農村群眾群體性、潮汐式出行需求,構建日常出行有效覆蓋、重點時段專項保障的農村客運出行服務系統。
打造集約共享的融合發展模式。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與郵政、供銷、旅游、商務等部門協同機制,統籌各類資源,構建“一點多能、一網多用、功能集約、便利高效”的農村運輸發展新模式。
健全安全可靠的運營管理體系。落實農村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輛安全監管,原則上不得使用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及時勸導糾正農村客運車輛超員、不系安全帶和貨車、拖拉機、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推廣智慧綠色的服務供給方式。在農村客運車輛上積極推廣移動便捷支付,逐步與城市公共交通實現一卡通行,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精準的乘車服務,推動實現農村客運、物流配送、旅游服務等信息融合共享。
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鼓勵農村客運公司化、集約化經營,提高農村客運組織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完善農村客運價格形成機制,建立群眾可承受、財政可負擔、運營可持續的農村客運票制票價體系。
建立長效穩定的可持續發展機制。推動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建立與地方財政能力相適應的投入機制,減輕農村客運經營者負擔,提升農村客運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引導社會資本以PPP等模式規范參與農村客運項目投資建設運營。
深化以點帶面的示范創建活動。以示范縣創建為載體,持續深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打造成為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金字招牌,以點帶面引領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
四大措施保障政策落地 推進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
《意見》發布會后,如何貫徹落實是關鍵。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各地相關部門要切實把推進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擺在重要位置,推動將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任務清單。“要強化人才、資金、規劃等政策保障,加大對農村客運發展的投入,持續推進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
該負責人指出,《意見》從四個方面來保證措施能夠更好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把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建立政府牽頭、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細化實化工作舉措,及時協調解決農村客運發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要推動落實地方人民政府主體責任,推動將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任務清單,充分發揮激勵考核“指揮棒”作用。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農村客運監督檢查,確保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農村客運持續穩定運行。
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堅持法治引領,加快推動道路運輸條例、農村公路條例制修訂出臺,健全適應新時期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法規體系。加強人才保障,培養高素質、專業化農村客運管理隊伍。充分調動農村群眾參與農村客運工作的積極性,逐步構建政府、社會、市場協同治理的農村客運新格局。
四是加大保障力度。強化經濟社會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鄉村振興規劃等對農村客運發展的指導作用。推動地方政府將農村客運相關支出納入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建立農村客運運營財政補貼機制。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創建情況作為“以獎代補”安排車購稅資金的重要依據,鼓勵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縣安排必要的投資補助,并在安排投資計劃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