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力行檢察職能保障防汛救災
最高檢:力行檢察職能保障防汛救災
本報北京7月23日訊 記者張昊 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做好當前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檢察職能,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防汛救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知》指出,做好當前防汛救災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護一方穩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法治責任、檢察責任。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充分動員、有序組織檢察機關人力物力,積極協同做好防汛救災各項工作。河南等受災嚴重地區檢察機關要把搶險救災作為當前緊迫任務,繼續組織廣大檢察人員投入到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中去。其他地區檢察機關也要未雨綢繆,根據當地汛情提前做好準備,切實做到有備無患。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救災面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時刻關心、密切關注汛情災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以“力行”戰勝突發災情帶來的各種考驗。要及時向本地黨委報告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主動提出應對解決建議,當好法治參謀。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在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主動加強與其他執法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動作為、擔當盡責,綜合運用各項檢察職能,為防汛救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設施、哄搶救災物資、哄抬物價等各類涉汛涉災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防汛救災工作秩序。要以深化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為載體,集中力量辦好涉汛涉災刑事、民事、行政信訪申訴案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首辦環節。要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督促監管場所落實防汛工作措施,確保監管場所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把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責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靠前指揮、深入一線,領導干部要堅守崗位、主動擔當、履職盡責,為廣大檢察人員做好示范和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