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一企業排污超標近六千倍
正在進行的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近日公開披露兩起案件,從中不難發現:如果當地黨委、政府生態環保責任不缺失,當地監管部門不失職、失責,企業絕不會如此囂張。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龍天勇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天勇公司)排放的污染物超標近6000倍;安徽省蚌埠市固鎮經濟開發區的安徽豐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原集團)氨氮濃度超標733倍。企業違法排污為何如此瘋狂?
從正在進行的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開披露的這兩起案件的案情中不難發現:如果當地黨委、政府生態環保責任不缺失,當地監管部門不失職、失責,企業絕不會如此囂張。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指出,江西永豐縣委、縣政府縱容落后產能長期生產,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熟視無睹,導致局部地區環境風險突出。2018年以來,安徽省蚌埠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十余次下文要求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但這些整改要求都石沉大海。
兩個園區違法問題突出
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還披著循環經濟產業園的外衣。
這是不是名副其實呢?今年4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在吉安市督察后得出結論:“園區企業長期違法排污,污染嚴重。”
據督察組介紹,由永豐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代管的吉安市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先后引進有色金屬冶煉、化工、建材等10家企業,其中,龍天勇公司和江西祥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盛公司)為有色金屬再生冶煉企業,以鉛塵、污泥等危險廢物為原料,回收鉛、銀、鋅等重金屬。
“龍天勇公司先后違法建設了11臺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燃煤反射爐,用于再生銀、鉛等有色金屬生產,煙氣無組織排放嚴重。”督察組透露,自2008年以來,龍天勇公司將25000余噸高爐渣、水淬渣和含鉛煙塵等危險廢物隨意堆存在生產車間和物料倉庫,大量灰渣被沖刷進入雨水管網外排。
督察組對龍天勇公司廠區內雨水溝采樣監測發現,水中鎘濃度59毫克/升、鉛濃度41.7毫克/升,分別超過《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直接排放標準的5899倍、207.5倍。
祥盛公司則長期超經營許可范圍非法處置磷化渣等危險廢物。督察組暗查發現,祥盛公司所在的園區雨水排口超標嚴重,水中鎘濃度0.382毫克/升、鉛濃度2.96毫克/升、鋅濃度72毫克/升,分別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的75.4倍、58.2倍和71倍;排口周邊土壤鉛含量1800毫克/千克,超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風險管制值1.6倍。
督察組在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發現的上述企業違法排污問題,在安徽省固鎮經濟開發區同樣存在。
督察組介紹說,督察前期摸排發現,固鎮經濟開發區及其周邊農田內存在多個污水滲坑,督察人員對其中一個滲坑采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達994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44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496倍、447倍,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督察組同時發現,豐原集團將數萬噸發酵廢渣露天堆放在無防滲措施的地面上,現場惡臭刺鼻,滲濾液四處漫溢,采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934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734毫克/升,總磷濃度為1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466倍、733倍和74倍。此外,廠區內處理能力為24噸/日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爐溫不能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相關要求,尾氣二噁英超標風險巨大。
直接無視政府文件要求
考慮到固鎮經濟開發區地處淮河流域,2014年,原安徽省環保廳對固鎮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的環評審查意見明確,要嚴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項目建設。審查意見還提出,在新排水管道建成投運前,固鎮經濟開發區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項目。
督察組卻發現,截至2018年10月底新排水管道建成前,僅園區內的豐原集團就已違規建成5個涉水項目,另有9個涉水的項目通過審批。即使在固鎮經濟開發區因中水回用工程未投入運行等原因被實施限批期間,在蚌埠市政府的強力推動下,豐原集團仍有5個涉水項目通過審批。
無獨有偶。據督察組介紹,2016年,江西省政府印發《關于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要求沒有依法開展規劃環評或防護距離達不到要求的園區,不得引進新的有污染建設項目。督察發現,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至今仍未通過規劃環評審批,但2017年以來永豐縣政府違規引進江西國楨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進駐園區。
“2017年,在已明確認定龍天勇公司使用的燃煤反射爐等設備屬于國家明令淘汰設備后,永豐縣工信局仍然對此不聞不問,未對企業提出淘汰要求。2019年以來,吉安市工信局先后三次到龍天勇公司現場檢查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卻對企業落后產能設備視而不見。”督察組指出,吉安市和永豐縣工信部門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嚴重失職。
督察組在批評工信部門失職的同時透露,永豐縣政府擔心企業受行政處罰而不能享受退稅政策,影響當地營商環境,致使相關部門對企業只檢查、不處罰,不斷放松監管要求。“龍天勇公司和祥盛公司作為‘兩高’和涉危涉重企業,本應成為環境監管重點對象,但督察發現,永豐縣工信和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對兩家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卻從未對兩家企業使用落后產能違法生產、重金屬廢水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督察組說,吉安市永豐生態環境局甚至在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要求上報涉鎘排查結果時,隱瞞園區企業廢水存在超標排放問題,虛報企業無環境違法行為。
兩個園區之所以無視政府文件要求,在督察組看來,根本原因還是出在了監管上。督察組指出,固鎮縣委、縣政府在推進固鎮經濟開發區發展過程中放松監督管理;而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更是被指監管職能層層落空。
存在環保失職失責情形
在固鎮經濟開發區調查時,督察組還查出,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
據督察組介紹,固鎮經濟開發區配套環境基礎設施沒有及時建設,園區超環境容量排放污染物的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原蚌埠市環境保護局明確要求園區要加強中水回用,廢水排放量不得超過1.8萬噸/日。但園區向北淝河實際排放廢水達3.4萬噸/日,且水質時有超標。”督察組透露,由于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加之涉水項目不斷增加,淮河一級支流北淝河2020年水質類別有11個月為Ⅴ類或劣Ⅴ類,達不到Ⅳ類水質的考核目標。
督察組指出,近年來,在固鎮縣的強力助推下,固鎮經濟開發區規模不斷擴大,區域環境質量底線卻屢遭突破,對淮河水生態環境造成威脅。
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因違法排污同樣給當地飲用水源帶來威脅。據督察組介紹,懷洪新河是淮水北調重要通道,沿線有多個飲用水水源地,是安徽省重點保護的清水廊道。但督察組在現場卻看到,園區雨污分流不到位,一些企業直接把污水接入雨水管網,經園區外團結溝直排懷洪新河,對沿線飲用水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2021年1月,蚌埠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通報園區多條水溝因雨污不分受到污染,水體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最高分別達225毫克/升、23.5毫克/升,分別超過地表水Ⅲ類標準10.3倍和22.5倍。”督察組指出,“2018年以來,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十余次下文要求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但這些整改要求都石沉大海。”直至督察組進駐前,固鎮縣及園區才開始在雨水排口進行末端截污,并對企業雨污管網亂接混接問題展開排查。
對于政府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固鎮經濟開發區的回應是“石沉大海”。永豐縣循環經濟產業園則對整改要求敷衍應對。
督察組透露,2018年江西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時,群眾多次舉報龍天勇公司長期非法排污、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對此,永豐縣敷衍應對,回避違法排污等突出問題,在上報有關龍天勇公司的整改材料時審核把關不嚴,致使龍天勇公司僅做表面整改也能過關。
對于兩個園區問題產生的原因,督察組指出,永豐縣委、縣政府對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工作失職失責,縱容落后產能長期生產,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熟視無睹,導致局部地區環境風險突出。固鎮縣委、縣政府則被批不顧環境承載力,盲目上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缺失。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園區管理監督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