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在內蒙古調研時強調 堅定不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牢固建設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
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14日電(記者孫鐵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近日在內蒙古自治區調研。他強調,要完整準確理解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歷史方位,牢牢扭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正確認識和處理共同性與差異性的關系,著力解決民族領域深層次問題,呵護好“模范自治區”崇高榮譽,不斷鞏固發展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邊疆安寧的良好局面。
12日至14日,汪洋率調研組來到內蒙古,分成4個小組,赴呼和浩特、包頭、通遼、錫林郭勒等地,深入黨政機關、城市社區、農村牧區、各類學校、科研機構、文化單位,與各級干部、專家學者、各族群眾進行“1對1”訪談,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汪洋指出,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這是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最大背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實現民族復興的基礎性戰略性工程。要深化對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認識,加強對中華民族共同體歷史的研究,教育引導各族干部群眾時刻牢記我們的遼闊疆域是各民族共同開拓的、悠久歷史是各民族共同書寫的、燦爛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創造的、偉大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深刻認識歷史是人民創造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動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不竭動力,客觀評價各民族的歷史貢獻和歷史人物的作用。要正確把握民族意識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關系,在增強對中華文化認同的基礎上,促進各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和創新交融。要加快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扎實做好國家統編教材推行使用工作,讓各族群眾更好接受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就業能力和融入現代社會。
汪洋強調,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基本國情,具有強大生命力。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黨領導下的地方,都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擁有的地方。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必須以確保國家憲法法律和政令實施為前提,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性。要與時俱進對民族政策進行梳理評估和調整完善,堅持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相結合,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慎重穩進。
尤權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