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框架初步建立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國務院新聞辦今天(4月1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等部門及海南省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建立進展情況。
在貿易投資方面,建立了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征的貨物貿易制度,出臺了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推動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
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制定實施鼓勵類企業所得稅和高端緊缺人才所得稅兩個“15%”優惠政策,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在運輸服務政策方面,設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記程序,開放客運和貨運第七航權,推動博鰲機場升級為國際口岸。
此外,還拓展了外國人免簽入境事由范圍及渠道,開展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出臺標準地、先租后讓等政策,更加靈活有效地保障用地需求。
下一步,國家還將出臺28項進一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舉措。在貨物貿易領域,在特定區域放寬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進出口的資質和數量管理;在服務貿易領域,允許技術進出口經營活動不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支持海南創建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改革開放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