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等漲價備受關注 漲價不該成為救命稻草
漲價不是共享經濟救命稻草
張立美
最近,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等共享經濟漲價備受關注。雖然漲價后的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1小時使用費只有幾元錢,看上去不貴,但共享單車的收費已經貴過了一些地方的公交車,共享充電寶使用幾次的費用就能買一個新的充電寶。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共享單車等一定程度的漲價可以理解。同時,資本投資共享經濟,不是為了做公益,逐利是其本質屬性。前期,為角逐市場份額,共享經濟企業普遍經歷“燒錢大戰”,存活下來的幾家企業選擇漲價,目的也是為了扭虧為盈。
但是,共享經濟企業不該把漲價當成救命稻草,更不能以“剩者為王”的思維無休止地漲價。消費者對價格是敏感的,如果共享經濟不停地漲價,不斷試探用戶對價格的容忍度,最終將突破用戶承受價格的心理底線,導致用戶流失。
從法律角度看,共享經濟企業如果頻繁漲價,也可能涉嫌壟斷。目前經過競爭仍留在市場上的共享經濟企業,大多屬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同行業競爭者很少或基本沒有。按照《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違反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將被處以必要懲罰。對此,在必要的時候,有關部門可介入調查共享經濟漲價是否屬于壟斷行為。
事實上,漲價不該成為共享經濟企業盡快收回成本和實現盈利的唯一選擇。共享經濟企業應在合理布局、盡量不增加用戶負擔的情況下,尋找一個更加科學合理的盈利模式。比如,共享經濟企業可以與其他企業合作拓展廣告、資訊等業務,讓用戶和企業實現雙贏。
張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