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大家談 | 新時代推進鄉村振興的五個著力點
作者:電子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 韓鴻
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要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出臺,正當其時、十分必要、意義重大。
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大力推進的統籌布局。隨著832個國家級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三農”工作的重心也歷史性地由脫貧攻堅轉向鄉村振興。“振興”二字的內涵囊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的高質量建設。因此,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過程中,各級政府要打出“五位一體”組合拳,統籌全局、綜合發展,實現鄉村公共事業的全面振興,力圖從根本上、長遠地解決“三農”問題。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背景下,準確把握“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推進鄉村振興,要聚焦新時期“三農”問題的主要矛盾,著力推動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構建適合鄉村資源稟賦的產業體系
針對城郊融合類村莊、特色保護類村莊、搬遷撤并類村莊等不同鄉村自身特點,因地制宜制定鄉村發展策略,分類推進鄉村發展。在適宜農業產業集約化發展的鄉村中,盤活閑置及低效利用土地資源,夯實農業生產能力基礎,提升農業裝備和信息化水平,強化農業科技支撐,加快農業轉型升級,不斷推進農業結構調整,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育提升農業品牌,提高農業風險保障能力。此外,還應利用鄉村獨有的自然生態資源、民俗文化資源等,大力發展第二、第三產業,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盤活鄉村各類生產要素,推動農村產業深度融合。
構建“三治融合”機制,強化鄉村治理能力
為適應當前“三農”問題新特點,建設符合實際的鄉村治理體系,要以自治、法治、德治為抓手,構建“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新局面,這是當前優化鄉村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同時,要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把黨組織建在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建在鄉村各類新型產業鏈上,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對鄉村治理的帶頭作用。在黨建引領下,優化自治、法治、德治治理機制,并促使“三治”有機融合,從而提高農民在村莊治理中的參與度,提升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著力構建文明鄉風,促進鄉村文化振興
在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的歷史關口,鄉村振興是必然的內在要求。為此,地方政府要配強基層黨政干部,鼓勵鄉賢與鄉村能人競選村委會主要干部。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普及科學知識,并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引領下,弘揚鄉村優秀傳統文化。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形成良好家風,彰顯淳樸民風,利用優秀傳統“村規民俗”,積極促進鄉村“德治”。同時,更加注重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讓文旅業成為鄉村發展的一個重要支撐。當然,在數字時代,保障“數字公平”,下沉優秀數字文化資源,豐富村民文化生活,保障村民“精神供應”,亦是當代促進鄉村文化振興的必要舉措。
保障鄉村公共服務均等化,落實城鄉融合戰略規劃
城鄉融合的本質為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要切實落實城鄉融合戰略規劃,統籌城鄉發展空間、完善城鄉布局結構,穩步推進鄉村各類公共設施建設。特別要優先推進農村教育事業發展,強化鄉村就業服務指導,打造村民創新創業“孵化”體系,創新現代鄉村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同時,強化鄉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提升鄉村養老服務能力、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抓好“農村廁所革命”、構建鄉村垃圾處理體系等工作。在強化鄉村公共服務供給、保障農民生計的同時,創新基層公共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健全農村基層公共服務體系,這也是推動鄉村公共服務體系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讓生態宜居成為核心建設要求
鄉村是習近平總書記“兩山”理念的重要踐行地。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生計脆弱區”與“生態戰略區”往往表現出較高的重疊率,因此,在改善貧困地區群眾生計、幫助村民致富的過程中,嚴格保護當地生態空間,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健全地方生態系統保護機制,優化區域生態補償機制至關重要。具體而言,在鄉村振興工作推進過程中,要強化生態資源保護,節約利用鄉村自然資源,加速農業清潔生產,加強鄉村土壤污染防控,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強化生態修復制度保障,嚴防農村地下水污染與超采,千方百計地發揮自然資源多重效益,極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著力提升村容村貌。隨著生態文明與綠色鄉村建設工作的不斷深入,構建鄉村“泛生態產業鏈”,讓村民成為供給生態產品的市場主體,不但能夠讓村民享受更加宜居的生態環境,還能夠持續促使“資本下鄉”,從而讓村民實現“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