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已納入“十四五”規劃
光明網訊(記者 李政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于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該部法律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明確了國家長期監護、臨時監護的各種情形,并將監護缺失未成年人納入保護范圍。民政部門后續將如何落實上述法律要求?
在國新辦近日舉行的民政事業改革發展情況發布會上,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介紹,這次的法律修訂適應了我國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需要。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協調機制具體工作由民政部門承擔,并統籌協調、督促指導這項工作的開展。
“要加快國家層面未成年人保護協調機制的建立,目前正在成立過程中;同時,我們也在積極推動省、市、縣各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备邥员f。
另外,要不斷加強國家監護。高曉兵介紹,要制定相關的政策,具體措施和辦法,特別是要落實民政部門的長期監護和臨時監護職責。“近期,我們已與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下發了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來加強突發情況下的未成年人的監護”。
高曉兵還提到,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已納入“十四五”規劃,建設包括鄉鎮未保站在內的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將是各級民政部門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重要陣地和工作抓手。
記者還了解到,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基層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力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曉兵表示,民政部將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隊伍的培訓和指導,在現有的5.6萬名兒童督導員和67.5萬名兒童主任的基礎上,構建起適應新時期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需要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