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要挑戰法律保護英雄的決心
莫要挑戰法律保護英雄的決心
□ 凌鋒
據媒體梳理,就在近日,五地7人因詆毀戍邊英雄被刑事拘留或被處以行政拘留。各地公安機關依法及時處理,再次釋放了明確信號:法治社會決不允許褻瀆英雄。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中華民族對于英雄充滿敬仰和向往,英雄的事跡激勵我們前行,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強大精神力量。人民子弟兵用青春、熱血甚至是生命,守護著國門邊境,呵護著人民幸福安康。軍人的犧牲永遠值得紀念,英雄的精神必須得到尊重。這不只是道德訴求,更是法律要求。
我國的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公安、文化等部門應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依法及時處理。”毫無疑問,公然侮辱詆毀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新聞中的7人盡管具體表現不同,但是他們言論的違法性有目共睹,這種舉動無論是別有用心,還是嘩眾取寵,都改變不了其違法的性質。從新聞報道來看,這7人對自己發表違法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希望他們能夠深刻汲取教訓,真正反省,不要再挑戰法律保護英雄的底線和決心。
保障英雄權益,倡導英雄精神,需要及時依法打擊各類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也離不開更為系統持久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大英烈保護法的宣傳力度,特別是針對青少年群體,可以結合黨史國史中有關內容,讓法治宣傳教育更厚重更生動;另一方面,要督促有關互聯網企業履行好主體責任,發揮技術優勢,及時發現、依法處置有關違法信息,并主動做好正能量宣傳。此外,社會各界也應積極行動起來,與刻意抹黑英雄人物、歪曲光輝歷史的行為依法作堅決斗爭,讓崇尚英雄、緬懷先烈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