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方式
共享經濟、直播電商等新興業態的迅猛發展,帶動了網約車、外賣騎手、網絡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的日益普及。這些新就業形態是典型的零工經濟,就業人員的勞動時間、地點、工作方式和勞動關系都很靈活,但也給社會保障提出了難題。
社會保障既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是維護社會公平的重要社會安全網。特別是中國人口老齡化加速,養老可持續問題凸顯,社會保障也越來越重要。第一代農民工離土不離鄉,年老時往往回歸鄉村,而農村社會保障可以為其提供最基礎的保護。新就業形態的主力軍——新生代農民工則呈現出典型的“去農化”和“入城化”特征,如果他們的社會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或將危及城市可持續發展乃至社會穩定。
同其他行業和工作相比,靈活就業的確是太“靈活”了,以至于基于既有法律法規建設的社會保障體系有些跟不上。一方面,以平臺企業為代表的用人單位往往期望輕資產運營,沒有政策壓力和主觀積極性為就業人員繳納社保。新型勞動雇傭關系得不到法律法規的保護,也使拖欠社保的用人單位可以逍遙法外。另一方面,就業人員過于短視,希望掙快錢,而沒有審慎考慮意外風險、醫療問題和養老需求。與此同時,就業的靈活性、短期性、流動性和非契約性,都使社保成為就業人員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
針對上述這些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解決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真正織就一張靈活、流動但有力的社會安全網。
首先,政府部門應完善平臺企業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法律法規,以社會保障為突破口,一方面保障勞動者應有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推動平臺企業擔負起應盡的社會責任。政府監管最初聚焦反壟斷、產品質量等經濟監管領域,而未來則應從經濟監管走向社會監管,更多著眼于社會保障這樣的兜底性社會監管,使平臺企業真正履行社會保障義務。
其次,政府部門應推動靈活就業人員應保盡保。目前社會保障仍是非強制性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參保。行為科學和循證政策認為,個體在一些重大選擇上往往有欠理性,對此,政府部門應通過“助推”的方式使其作出更加理性的選擇。
再次,要創新社會保障方式,用平臺型社會保障解決平臺經濟的社保難題,跟上并適應新興業態的發展趨勢。政府部門不應被動等待靈活就業者主動適應社會保障,而應積極主動創新社會保障方式以保障新興業態從業者的基本權益。目前社會保障繳納的數字化進展較快,但是跨地區、跨部門和跨系統的社保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還沒有得到實質性推進。要推動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并加強政府同企業的用工社保數據對接。
最后,要加強跨部門協同,合理推動解決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社會保障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為此,可以確定同社會保障最相關的人社部門為主責或牽頭部門,協同其他相關部門共同推進,真正解決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作者:馬亮,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