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法治建設的里程碑——寫在民法典通過之際
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 題:法治建設的里程碑——寫在民法典通過之際
新華社評論員
這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里程碑。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標志性立法,對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新時代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志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走向繁榮強盛、文明進步的象征。編纂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的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編纂民法典,就是全面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修改完善,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法典,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民法典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民商事領域各項基本法律制度和行為規則,為民商事活動提供了更為明確的行為規則和基本遵循;進一步健全了我國現代產權制度、合同制度等,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營造更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民法與每個人息息相關,民法問題本質上又是民生問題。編纂民法典,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對保護網絡虛擬財產作出規定、細化網絡侵權責任、明確規定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規則……民法典全面回應新時代人民群眾法治需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聚焦經濟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全面加強了對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形成更加規范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充分彰顯了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正如代表委員在審議和討論民法典草案時所說,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有利于更好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民法典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確立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實現了中國傳統優秀法律文化和現代民事法律規范的融合,為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注入強大的道德力量。通過民法典的施行,以法治承載道德觀念,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必將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夯實社會根基。
編纂民法典,是一項系統的、重大的立法工程,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立法機關嚴格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則,廣泛聽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見,10次公開征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讓立法最大范圍凝聚社會共識、吸納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約數”。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民法典的編纂和頒行為契機,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必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更加完備的法治保障,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