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試點省級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
新華社濟南5月27日電(記者王陽)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山東省教育廳近期聯合印發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方案》規定,項目經費由項目負責人及研究團隊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使用,并對經費支出的合理性、真實性負責。
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賦予項目負責人經費支配權是此次改革的亮點,此舉旨在賦予科研人員更大人財物支配權,進一步釋放政策紅利,持續激發科研創新活力。
據介紹,山東未來將實行項目經費定額包干資助,即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實行定額包干資助。同時,山東規定,項目負責人須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項目研究相關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虛假套取,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另外,山東強化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將科研項目績效目標納入項目任務書;項目實施期滿后,主管部門嚴格按照項目任務書約定開展綜合績效評價,不再分別單獨開展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
此次試點范圍包括三部分:一是山東省級財政資助的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優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項目經費;二是山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山東省農科院、齊魯工業大學(山東省科學院)、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山東省醫科院)用于實施科技創新工程等資金中適合試點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科研項目經費,原則上選取一定比例經費納入試點范圍;三是山東高等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可依托省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結合自身實際適時組織開展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