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兩高”工作報告解讀
讓司法有力量、有溫度
——訪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
光明日報記者 靳昊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副主任陳志遠向記者解讀了報告內容。
記者:今年工作報告形式和內容上有哪些新特點?
陳志遠: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形式上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四講”。一是講亮點。報告全面回顧2019年以來全國法院各項工作取得的新發展、新成效;二是講數據。報告主文共有110余處數據,充分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成效;三是講故事。今年報告中列舉案例數量遠超以往,達到40多個;四是講規則。力圖把重要司法政策、重要工作舉措、典型案例背后的規則、精神講清楚、解讀好。此外,報告的互動性很強,一方面體現在主文文風上,力求清新親切。另一方面體現在報告附件中,以圖文并茂、創新時尚的方式對報告進行延伸解讀。
記者:為服務保障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人民法院有哪些惠民惠企的“硬核”司法舉措?
陳志遠:人民法院推出一系列惠民惠企的司法舉措,千方百計為企業復工復產解決燃眉之急。下一步,人民法院還將不斷完善司法服務保障措施,積極幫助貧困勞動力就業,為困難企業生產經營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通過債務重組、破產重整,依法執行、善意執行、執行和解等措施,盤活企業資產,紓解企業困難,幫助企業發展,穩定職工就業,保障經濟穩定增長。
記者:近年來,人民法院非常重視在司法實踐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今年的工作報告帶來了哪些新亮點?
陳志遠:一是高揚愛國主義旗幟。國家尊嚴不容褻瀆,民族感情不容傷害。對不尊重國旗國徽國歌、破壞污損愛國主義教育場所設施、宣揚美化侵略戰爭等行為,依法嚴肅懲處。
二是旗幟鮮明捍衛英烈榮光。認真落實英雄烈士保護法,進一步加大對英烈合法權益的保護,審結相關公益訴訟案件22件。
三是唱響網絡空間主旋律。通過審理網絡眾籌退款等一批互聯網案件,依法定分止爭,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記者:人民法院在解決群眾關切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上,有哪些新舉措新成效?
陳志遠: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妥善審理各類涉民生案件,積極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針對“頭頂上的安全”問題,去年11月出臺《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針對利用網絡犯罪、泄露用戶信息等問題,發布《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
針對暴力傷醫、擾亂醫療救治秩序等問題,各地法院嚴懲暴力傷醫犯罪,對殺害北京民航總醫院醫生的孫文斌等犯罪分子依法判處并執行死刑,為人民生命健康織牢安全保障網。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出臺依法嚴懲疫情期間涉疫犯罪的文件,嚴懲侵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的犯罪。
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大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執行力度,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積極參與“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堅決懲治惡意欠薪行為,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還對群眾關心的公共交通安全、“套路貸”、生態環境、利用保健品詐騙老年人等問題,加大懲治力度,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昭彰正義 匡正風氣
——訪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
光明日報記者 陳慧娟
5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光明日報記者采訪了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最高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請他對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進行解讀。
記者:今年工作報告專門分析了1999年至2019年20年間的刑事犯罪變化情況,請問出于什么考慮?
王松苗:工作報告既是重要的司法文件,也是司法政策的風向標;既書寫一個時期法治的進步,又記錄著整個社會的變遷。新中國成立70年來,經濟社會形勢、人民群眾要求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的刑事犯罪結構與犯罪態勢也產生了巨大變化。概括起來就是“有降有升”:20年間,我國的嚴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持續下降,新類型犯罪明顯増多。嚴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會治安形勢持續好轉,人民群眾收獲實實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會治理進入新階段,人民群眾對社會發展內涵有新的期待。
面對這些變化,司法機關必須以更高的站位,深刻把握刑事犯罪變化規律,從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高度,變革理念和措施,做好檢察履職頂層設計。比如,因應刑事犯罪形勢變化,調整檢察官角色定位。新時代,人民群眾要求我們懲治犯罪與保護無辜并重,堅決摒棄偏愛從重從嚴的傳統實踐。革新檢察理念。當前,在輕微刑事犯罪大幅攀升、占據比例不斷抬高的情況下,貫徹謙抑慎刑司法理念則尤顯重要,“少捕慎訴”亟待有效落實。推動刑事法治完善。改革開放40年來,刑事立法漸趨寬緩:死刑罪名經過刑法修正案(八)(九),減少了22個;簡易程序1996年入法,2012年又擴大適用范圍;速裁程序也于2018年正式入法。從強調“嚴打”到寬嚴相濟,從疑罪從“掛”到疑罪從無,司法實踐也在逐步調整適應。
我們希望,報告中給出的20年的數據變化,能夠為司法實踐、社會治理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也讓這份報告更有史料價值和服務功能。
記者:最高檢的工作報告強調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慎捕、慎訴”,能否深入闡述一下?
王松苗:平等保護民營經濟,事關經濟發展、就業和社會穩定。怎樣在司法實踐中同等對待、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我們認為,要按照檢察機關提出的11條措施,把中央的精神和社會各界對民營企業的扶助全面落實到位。因此,我們鮮明提出“慎捕、慎訴”。當然,保護不是放縱,關護不能盲目。對那些必須捕、必須訴,特別是涉黑涉惡、罪行嚴重的,我們堅決嚴厲打擊。促進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本身就是支持和保護。
記者:關于檢察公益訴訟職責,此前強調的是“穩妥、積極”拓展辦案范圍,今天報告中的表述是“積極、穩妥”,用詞順序的調整意味著什么?
王松苗:用詞順序的調整,體現出辦案理念的轉變。公益訴訟的辦案領域范圍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主要是“4+1”領域。“4”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四個領域,“1”是英烈權益保護領域。“穩妥、積極”也就是說,在“穩妥”前提下做到“積極”。因為公益訴訟檢察作為一項全新職能,首先必須把法律明確賦權“4+1”領域的案件辦好、辦扎實,在此基礎上努力嘗試辦理問題突出的其他領域案件。
最高檢將拓展辦案范圍的原則從“穩妥、積極”調整為“積極、穩妥”,意味著拓展辦案范圍不能“等米下鍋”,坐等法律賦權,而要積極辦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生產、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網絡侵害、扶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為完善立法提供實踐依據。
記者: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中提到了“立足辦案引領社會法治觀念”,如何實踐?
王松苗: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正當防衛。2018年,昆山反殺案引發全民“圍觀”,最高檢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公安機關撤案,并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布。2019年,最高檢又先后指導地方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福州趙宇案、淶源反殺案、邢臺董民剛案、杭州盛春平案、麗江唐雪案等系列正當防衛案,讓正當防衛“挺直了腰桿”,使“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起到了昭彰正義、匡正風氣的實際效果。
《光明日報》( 2020年05月26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