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要求積極推進114項重大生態工程復工復產
新華社北京4月13日電(記者高敬)記者13日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近期生態環境部梳理出各地正在實施和即將實施的114項重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項目清單,并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名義致函各省(區、市)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有效推進復工復產。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生態環境部近期組織對各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方案進行分析,按照有利于拉動市場投資、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民生需要的總體要求,梳理出這114項重大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并就投資落實和工程進度情況與各地分別進行了核實。
這114項重大建設工程,計劃總投資2515.4億元,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投資1249.3億元。其中包括,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黑臭水體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97個;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礦山、濕地、林地、受污染土地等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項目13個;企業新址建設、工業園區建設等企業生產經營急需、急盼的工程項目4個。
目前,這些項目大多已開始復工準備、后續資金已落實,具備全面復工復產或加快推進建設的條件。
生態環境部在致函時強調,對已開始復工復產的項目,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配物資和人員,盡可能恢復正常工程進度,努力達到原定計劃目標;對尚未復工復產的項目,要抓緊籌備,盡快打通工程實施“堵點”,補上“斷點”,盡快實現復工復產;要把握督察和長江警示片整改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設,統籌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保障整改效果。
這位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加強與地方溝通,做好情況調度分析,積極推動這些項目實現復工復產或加快工程進度,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