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審議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強化禁止濫食、嚴管交易利用
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記者 邰思聰)強化禁止濫食、嚴管交易利用……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草案)》。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背景下,北京加快了立法進程,對這一原定于今年5月底一審的條例草案進行提前審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農村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近年來,世界各地出現的SARS病毒、埃博拉病毒、中東呼吸綜合征等重大疫情都與野生動物密切相關,而濫食野生動物是人感染病毒的主要途徑之一。此次條例草案拓展了野生動物的禁食范圍,從獵捕、生產經營、出售購買、運輸寄遞、交易和消費服務、廣告以及宣傳教育多個環節,建立了禁食制度體系,實現了“應禁全禁”。
條例草案規定,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及以上述野生動物為原料制作的食品。其中,陸生野生動物具體包括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北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三有”(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陸生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列入名錄的水生野生動物包括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北京市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此外,條例草案還規定將嚴管交易利用。為加強源頭管理,條例草案建立了全域常年禁獵制度,禁止在市域內獵捕、殺害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以及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對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等特殊目的獵捕需求,要嚴格加強審批,明確限定獵捕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等。
同時,條例草案中提出,擬將每年4月作為北京市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月,將每年4月的第3周定為愛鳥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