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天津一男子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近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今天(6日)上午,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在天津通過互聯網庭審方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互聯網庭審并當庭宣判
2018年底至2019年10月,被告人王某某通過某網絡論壇向網友先后購買球蟒等蛇類動物共計27條,并放置在其工作單位的一平房內進行飼養。2019年10月29日,公安機關將王某某抓獲,并在上述平房內查扣球蟒25條、其他蛇類動物2條。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查扣的25條球蟒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所列的保護動物。
△非法收購的保護動物
基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該案件采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進行“遠程訊問”“遠程會見”“遠程開庭”,確保了案件依法及時審判。今天上午,該案在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并當庭宣判。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法規,明知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仍非法收購,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鑒于其有犯罪前科,同時具有坦白、當庭認罪悔罪等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并處兩萬元罰金。(總臺央視記者 丁旭 王曉沛 周玉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