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瑞賀表示,為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各方面普遍要求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加強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的源頭控制。
事實上,早在1月26日,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就決定,即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病從口入”,這用在濫食野生動物上一點都不為過。也可以想象一下,惡劣的生長環境暫且不言,那臭氣熏天的宰殺現場,甚至帶著大量寄生蟲的野生動物,如何成為是“舌尖上的美味”?至于“食用野生動物能滋補身體”傳言,更是沒有科學依據。一些人們食用野生動物,除了消費觀念落后之外,大多還有著一種獵奇性心理,殊不知,這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健康逞一時之快。
不僅不能“滋補身體”,濫食野生動物甚至還會帶來健康風險。有研究表明,人類傳染病的病毒70%來源于野生動物,包括鼠疫、SARS等。比如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動物,就被指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頭或中間宿主。當前就養殖的家禽家畜而言,有相對干凈的生活環境、可靠的飼料來源、較為完善的免疫制度,完全能夠滿足我們的需要,沒必要冒著染上病毒的風險去食用野生動物。
國家已經出臺《野生動物保護法》,這部法律曾在2016年作過一次系統修訂,確立了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管理的原則,從獵捕、交易、利用、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各個環節作了嚴格規范,特別是針對濫食野生動物等突出問題,建立了一系列科學、合理的制度。2020年,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擬將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進一步加大打擊和懲治亂捕濫食野生動物行為的力度。
“野生動物和植物是最珍稀的自然資源。”野生動物和植物是地球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缺了哪一個都可能出現大問題。濫食野生動物不僅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而且會對野生動物資源和整個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破壞,從而引起整個生物鏈的崩潰,破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保護野生動物和植物就是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資源,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野生動物的產品相對來說比較稀缺,非法經營和售賣野生動物產品在經濟利益方面有著較大驅動力。因此,加強相關立法,為懲治違法消費行為提供明確、充足的法律依據,實現野生動物捕獵、生產、經營、消費的全鏈條管理刻不容緩。同時,我們也必須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監管、規范野生動物利用,引導人們避免受文化陋習影響而食用野生動物,防范人與野生動物交叉感染疫源、傳播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