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 廣東佛山查扣120萬余只假劣口罩
疫情期間 佛山查扣120萬余只假劣口罩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劉藝明)昨日上午,佛山市政府舉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場新聞發布會。截至2月9日,佛山累計出動警力、村居治保等力量24.5萬人次,對三類人員進行地毯式排查,有效阻斷疫情在村居擴散蔓延。佛山公安表示,在疫情期間,公安共查扣假劣口罩120萬余只,涉案價值近500萬元。
出動24.5萬人次
排查三類人員
據介紹,截至2月9日,佛山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累計出動執法人員46455人次,檢查各類市場主體95696家次,立案調查137起,共查處利用疫情哄抬價格、強制搭售等違法案件77宗。
在依法加強全市疫情排查防控工作方面,針對佛山疫情防控重點在農村、社區的特點,1月31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成立了社區防控組。對“確診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觸者、疫情發生地和疫情重點地區來佛山人員、發熱門診患者”等三類人員實施地毯式排查、追蹤到人、登記造冊、上門觀察、分類實施健康管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截至2月9日,累計出動警力、村居治保等力量24.5萬人次。
佛山全市公安機關通過加強交通要道的管控,在全市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口等交通要道設置公路聯合檢疫站106個,對所有車輛“逢車必查,逢人必檢”,一個不漏,全力做到“外防輸入”的工作目標。截至2月8日,全市公路聯合檢疫站累計檢查車輛177.5萬輛次、人員318.5萬人次;排查發現47名發熱人員;轉送隔離79人。
此外,全市公安機關協助衛健部門隔離疑似患者3472人,運輸隔離人員2439人次,協助送治494次,累計在工作中發現疑似患者70人。累計配合衛健等相關部門,查找曾與確診、疑似患者密切接觸人員659人。
公檢法聯動
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
1月23日至2月8日,佛山110共接報涉疫情警情223宗;全市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人員27人,其中刑事拘留23人。
佛山公安重點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售假冒偽劣疫情防控產品等違法犯罪,以及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截至目前,佛山各級公安機關共查扣假劣口罩(成品/半成品)120萬余只、生產材料130余箱,涉案價值近500萬元。
兩級檢察院分別組建了檢察官專案組,對于尚未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的該類刑事案件,及時介入,通過快捕、快訴,形成有力威懾。此外,佛山市檢察院建立業務指導小組,對各區檢察院辦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統一把關。截至2月9日12時,全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批準逮捕相關犯罪案件10件17人。
全市法院則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同時市中院抽調精干審判力量,組建工作專班,加強對生產銷售偽劣疫情防治用品、假借疫情防控名義詐騙、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故意瞞報緩報謊報疫情等刑事案件的辦理。同時,開通對涉疫情防控案件快立快審快執的“綠色通道”,通過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協作配合,更好地形成打擊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合力。
典型案例:
患者確診前隱瞞事實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20日,常住疫情發生地的唐某從該地自駕出發,于同月22日抵達南海區西樵鎮親戚家探親。23日、24日、28日,唐某因發熱,咳嗽、鼻塞先后三次到醫院就診。就診期間,面對醫生詢問,其均刻意隱瞞常住疫情發生地事實和發熱癥狀,并且未戴口罩做防護隔離措施。直至住院治療時,才告知工作人員其常住疫情發生地的事實。
隨后,唐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佛山公安表示,唐某的行為違反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l級響應的相關規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2月6日,警方對唐某立案偵查。
佛山公安提醒,對拒絕執行防控措施和拒絕執行相關體溫檢測、居家隔離觀察、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治療措施,不聽勸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警方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佛山市檢察院的負責人在發布會上表示,檢方已提前介入該案,涉嫌的罪名同樣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