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支持學校確保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疫情防控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發布《關于切實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與教育部門溝通協商,密切關注疫情對學校教育教學和學習生活成本等的影響,及時研究制定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學校確保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疫情防控。
財政部、教育部就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制定經費保障政策措施
地方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全力做好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主動與教育部門溝通協商,密切關注疫情對學校教育教學和學習生活成本等的影響,及時研究制定學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政策措施,支持學校確保不因資金問題而影響疫情防控。
二、統籌安排教育經費預算
地方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統籌安排上級教育轉移支付和自有財力,進一步優化教育支出結構,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學校的支持力度,提升學校防控能力,保障學校正常運轉。中央財政已提前下達的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公用經費補助部分)、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資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等教育轉移支付資金,由地方財政、教育部門及學校根據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和學校疫情防控需要,安排用于學校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采購等支出。省級財政部門在分配下達2020年中央和省級相關教育轉移支付時,要向疫情防控重點市縣傾斜。
三、加快財政教育資金撥付使用
各地財政部門要有序規范組織資金調度,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加快資金撥付使用,確保學校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到位,并會同教育部門強化資金使用監管。要按照《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要求,建立采購“綠色通道”,根據學校疫情防控需要提高采購時效,保證采購質量。
四、指導學校加強疫情防控經費保障
地方各級教育部門要指導學校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經費保障方案,研判資金需求,細化經費保障措施,統籌用好財政資金、學校自有資金和社會捐贈等各渠道資金,確保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五、加強政策跟蹤和分析研判
各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及時跟蹤有關財政經費保障政策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態勢,分析研判延期開學對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返校、教育教學、學生資助政策落實等工作的影響,及時制定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