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內控防風險!國資委發文護航央企高質量發展
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 為完善中央企業風險防控機制,全面提升央企內部控制(內控)體系有效性,國務院國資委14日對外公布《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從優化內控體系、強化集團管控、完善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監督評價體系等方面要求中央企業建立健全內控體系,明確央企主要領導人員是內控體系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覆蓋各業務領域、部門、崗位,涵蓋各級子企業全面有效的內控體系。
為實現內控體系有效執行,實施意見明確要聚焦關鍵業務、改革重點領域、國有資本運營重要環節以及境外國有資產監管,加強重要崗位和關鍵人員在授權、審批、執行、報告等方面的權責管控,切實提高企業重大風險防控能力。
實施意見將信息化建設作為加強內控體系剛性約束的重要手段,推動內控措施嵌入業務信息系統,推進信息系統間的集成共享,實現經營管理決策和執行活動可控制、可追溯、可檢查,有效減少人為違規操縱因素。
實施意見突出“強監管、嚴問責”,明確要通過加強出資人和企業監督評價力度,強化整改落實和責任追究工作,促進中央企業不斷完善內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