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也要注重“引回來”
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也要注重“引回來”
蕭椽
10月28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文件,提出獎勵新能源汽車生產、加大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新增及更新公共交通車輛(公共汽車、出租車、網約車等)100%使用新能源汽車等11條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新政策。
武漢是繼北京、大連、廣州、深圳、鄭州、沈陽等地之后,又一個出臺全面發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的大城市。去年9月,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其中提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等車輛基本采用電動車。之前北京市財政局、交通委明確,將對符合要求的出租汽車更新為純電動汽車給予一次性獎勵,每輛車最高獎勵7.38萬元。
多個城市陸續出臺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推進公共交通車輛電動化的政策措施,表明我國城市公共交通正在進入新能源時代。
新能源汽車如果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并逐漸成為主流,其突出優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車比傳統燃油汽車更節約能源,有利于降低人們的出行成本,降低財政用于公共交通的支出。二是有利于減少排放,治理城市大氣污染。據統計,一輛傳統燃油出租車平均每年消耗10噸汽油,產生30噸二氧化碳,相當于8輛私家車一年的排放量。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對減排治污具有更迫切的意義。
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也存在比較突出的短板,如車輛造價高、售價高、續航里程較短、電池壽命較短、充電樁等基礎設施不足等。前幾年,不少地方投入財政資金,對新能源汽車生產、消費和優化使用環境等進行補貼,許多企業抓住機會擴大生產,目前市場上新能源汽車存量較大。現在,多地出臺政策鼓勵新能源汽車應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仍以政府出資補貼、獎勵為主,政策可預期效應有限,也可能加劇一些車企“為補貼而生產”,出現車企騙補、車輛存量繼續加大等問題。
當前,一方面亟須新能源汽車行業企業、地方政府、消費者及相關領域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創新,形成發展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合力;另一方面要眼睛向外,總結借鑒發達國家城市發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的經驗,助力完善我國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生產消費格局和使用環境。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中國車企積極“走出去”,參與發達國家城市公共交通電動化、新能源化進程,探索出了有效的模式和成功的經驗。如比亞迪的新能源公共大巴和e6出租車已在華盛頓、京都、鹿特丹、布魯塞爾等城市運營;吉利控股集團投資建立倫敦電動汽車新工廠,主要研發、生產零排放、超低排放的倫敦出租車和系列電動商用車,為英國和德國、法國、荷蘭等國城市提供綠色能源電動車型,倫敦市副市長雪莉·羅德里格斯稱贊吉利“為改善倫敦空氣質量作出了重要貢獻”。
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認為,吉利倫敦電動汽車新工廠產品在中國大城市會有潛力,建議吉利把產品“引回”中國,專攻出租車市場,把城市文化融入出租車。這是一個富有啟發的重要思路——中國車企“走出去”參與發達國家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化進程,也要把其中創造的新產品、新模式、新經驗“引回來”,為中國發展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提供有益借鑒和有力支持。
中國新能源汽車“走出去”能夠做得好,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引回來”也沒有理由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