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項措施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
本報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屈信明)記者從國新辦25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獲悉: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充分調研與前期試點基礎上,推出12項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政策措施,包括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擴大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國家外匯管理局總經濟師、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說,擴大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即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為信用良好的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時,自主優化業務辦理流程。自今年初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浙江開展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以來,試點銀行反映,可節約企業單證準備和審核時間50%以上。本次改革將擴大試點地區范圍,并將試點業務范圍從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擴大至服務貿易外匯收支。
自2017年起,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工作開展。試點企業資本項目收入(含結匯所得人民幣)用于境內支付使用時,銀行無需事前逐筆審核交易單證,可憑支付指令直接辦理,以切實提高企業外匯資金使用便利化程度。此次改革后,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地區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此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將簡化,年度貨物貿易規模在20萬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不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手續,預計惠及支付機構95%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客戶;將企業外債注銷登記由外匯局辦理改為直接到銀行辦理,取消企業需在1個月內辦理外債注銷登記手續的時間要求;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制,企業在符合審慎監管要求情況下,可在銀行開立多個賬戶。
此次改革將賦予銀行和外貿企業更多自主權,誠信經營的企業業務報告更加便捷、賬戶使用更加自主、登記手續更加清晰、資金使用更加高效,有利于幫助外貿企業節約成本,提高外匯資金使用效率。
《 人民日報 》( 2019年10月26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