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嚴重失信行為者不授予中華慈善獎
央視網消息:民政部昨天(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我國第十一屆慈善領域的政府最高獎“中華慈善獎”的參評條件,明確慈善捐贈活動中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不能參評。
民政部表示,第十一屆“中華慈善獎”評選表彰工作已經正式啟動,評委會辦公室接受推薦的時間為: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2月29日。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填報參評材料或在網絡投票活動中隱瞞情況、弄虛作假或者在慈善捐贈活動中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單位、個人,均不授予“中華慈善獎”。另外本屆中華慈善獎的表彰向脫貧攻堅領域傾斜。
另外,民政部還公布了“中華慈善日”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