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小區配套幼兒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新華社南昌8月17日電(記者沈洋)《南昌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近日出臺,明確規定所有小區配套幼兒園將嚴格依規普惠使用,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此次治理范圍為全市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已由有關政府部門或國有企事業單位舉辦為公辦園的配套幼兒園,或利用村民集體用地組織建設的配套幼兒園并已舉辦為公辦園的,不在此次治理范圍之內。
方案要求,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已約定無償移交的配套幼兒園,均應按約定將產權移交給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凡建設用地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小區(含安置房、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小區等)配套幼兒園,或者免除開發建設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中幼兒園占地部分的配套幼兒園,必須將產權無償移交給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省屬、市屬及縣區屬國有企業建設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必須將產權無償移交給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其中,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未達50%的縣區,必須將移交給教育部門的小區配套幼兒園,全部辦成公辦幼兒園。
方案要求,以上各類幼兒園中,已經建成的,必須于2019年9月底之前將產權無償移交給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并辦理產權移交手續。尚未建成的,必須確保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據南昌市教育局統計,截至2018年底,南昌市有幼兒園934所,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為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