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商品偽劣、投訴維權難——“網紅”“帶貨”市場亂象調查
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 題:虛假宣傳、商品偽劣、投訴維權難——“網紅”“帶貨”市場亂象調查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涂銘 吳文詡
“十秒賣出上萬件產品,2小時銷售額2.67億元……”當前,各大短視頻和直播平臺的“網紅”憑借強大的“帶貨”能力,成為各路商家不斷追捧的“寵兒”。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除一些正規商家合法經營外,“網紅”“帶貨”市場背后存在眾多亂象,諸如平臺直播數據造假、虛假廣告和“三無”產品橫行、消費者投訴維權難等問題層出不窮。
“網紅”“帶貨”入場 買家不經意“入坑”
目前,短視頻和直播平臺憑借流量入口的優勢,已成為服裝、化妝品、日用品、食品等行業廣告投放的重地,而活躍在這些平臺上的一些“網紅”則成為“行走的廣告牌”,展現出強大的“帶貨”能力。在抖音上,不少知名“網紅”,發布街拍的穿搭視頻后,同款服裝的購物鏈接動輒收獲數萬甚至十幾萬的瀏覽量,“帶貨”能力驚人。
業內人士表示,相比過去請名人代言,如今在短視頻和直播平臺上,請“網紅”“帶貨”更接地氣,受眾面也更廣。
《2019年淘寶直播生態發展趨勢報告》顯示,2018年加入淘寶直播的主播人數同比增長180%,2018年淘寶直播平臺“帶貨”超千億元,同比增速近400%。記者調查發現,除淘寶外,當前在抖音、微博等平臺上,“帶貨”同樣如火如荼。受訪的業內人士分析指出,當前不乏“網紅”與商家合作進行良性“帶貨”,但部分“網紅”“帶貨”背后存在不少“坑”,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今年5月,上海的董女士在微信公眾號上發文投訴,她在抖音平臺上看到一位大媽推銷蝦干的視頻,便下單購買,但最終收到的蝦干與視頻中“紅彤彤的烤蝦”大相徑庭。董女士仔細查看發現,原來自己購買的是“三無”產品,之后在平臺申請退款時,她發現訂單信息已不復存在。抖音方面回應稱,已下架涉嫌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廣告,并暫停烤蝦類商品廣告上線。
記者日前在抖音平臺上看到有人通過短視頻推薦一款收納鞋架,視頻中,伴隨著動聽的背景音樂,地上凌亂不堪的十幾雙鞋,快速整齊地擺到自稱“時下超火”的“爆款收納鞋架”上。記者以159元的價格購買了21個同款收納鞋架,收貨后拆開包裝盒時,一股嗆鼻子的塑料味撲面而來。再仔細一看,鞋架做工粗糙,將鞋子放置其中,不小心卡扣就會錯位,稍重一點的鞋子放上去就會散架,與視頻中宣傳的收納效果相去甚遠。
“網紅”“帶貨”的三大“神坑”
針對網友舉報,記者梳理發現,目前“網紅”“帶貨”主要存在以下三大“神坑”:
——虛假宣傳泛濫,產品質量不過關
記者在多個短視頻、直播平臺上看到,一些天花亂墜的夸張宣傳,主要集中在化妝品、日用品、食品等領域,有的購買“現場”熱火朝天,評論卻“哭聲一片”。很多人聽信虛假宣傳,都曾購買過“網紅”力薦的“爆款”,但是產品到手后才發現,不少產品是“三無”或高仿產品,甚至在使用后引起身體不適。此外,記者了解到,通過宣傳推銷,讓人產生購買欲望的過程被稱為“種草”。代寫代發“種草”內容的團隊,會根據商家需求,編造帶有親身體驗感的宣傳軟文或視頻,誤導消費者。
——直播數據造假成災,暗藏灰色產業鏈
記者在QQ群中搜索“刷數據”“直播”等關鍵詞,出現大量針對各大網絡平臺刷數據的群組。記者隨機加入一個群,發現刷粉絲量、評論量、轉發量、點贊量、瀏覽量、觀看人數、直播間互動人數等數據的廣告鋪天蓋地。
在這個QQ群里,多位發布類似廣告的群成員都宣稱,除可提升“轉贊評”等各項數據外,還可“代開淘寶直播間、推抖音熱門、改銷量、處理中差評、升等級”,收費從幾元至上萬元不等,同時還能夠幫助在直播間顯示“某某進入直播間”“某某關注了主播”“某某正去購買”等全流程造假。記者聯系上其中一位廣告發布者,對方表示,“現在團隊每天能接上百單。”
——付款方式隨意,退換貨維權難
記者調查發現,購買一些“網紅”推薦的產品時,有人要求消費者直接通過個人微信和支付寶支付,讓退換貨與維權非常艱難。
北京市民小陳告訴記者,前不久,他在淘寶直播平臺上看到一款減肥藥品,主播表示添加助理微信可享受優惠。然而,小陳加上微信后對方卻表示,要享受優惠必須通過微信或支付寶直接轉賬下單,不再經過電商平臺。“一想到我可能付錢后收不到產品或者需要退貨時被對方刪除微信,就放棄了購買。”小陳說。
在有的短視頻和直播平臺上,不少主播在其主頁簡介中直接標注微信號,并在號碼前添加“V”等字樣,將顧客引流到微信下單購買產品。
專家表示,通過微信等方式私下交易,一旦產生糾紛,后期退換貨無法保障,投訴維權將面臨困難。此外,專家還表示,部分商家通過短視頻等方式賣出一批劣質產品后便會將產品下架,以防消費者“找上門”,同樣給維權造成困難。
多方編織“網紅”“帶貨”陷阱 專家建議加強監管
一位熟悉直播行業的人士告訴記者,一些“網紅”不具備足夠的產品鑒別能力,無法把關產品質量;有些“網紅”接不到大品牌代言,即使在明知產品有問題的情況下,仍會繼續夸大產品效果進行炒作,或通過造假美化數據,吸引商家合作。此外,一些商家逐利心切,看到通過找“網紅”“帶貨”變現較為容易,認為流量高于質量,便與一些“網紅”“通力協作”。
同時,許多“網紅”并非“單打獨斗”,背后還有簽約機構推動。一位自稱能代辦簽約機構的人士告訴記者,這些機構相當于“網紅”的經紀公司,負責包裝“網紅”、對接平臺和廣告商等工作。與代開直播間相同,市場上存在很多代辦公司,收取2萬至3萬元不等便可協助原本沒有經營資質的機構,成功注冊并入駐各大短視頻和直播平臺。
北京一位曾在某短視頻平臺從事內容審核工作的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多數平臺采用“AI+人工”的方式進行內容審核,也有平臺將內容審核工作交由第三方機構開展。但是,很多平臺審核機制只能判斷視頻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規范,難以判定視頻里的商品是否為假冒偽劣,“如果每條‘帶貨’視頻都增加商品質量審核流程的話,目前很難實現。”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認為,各大短視頻和直播平臺應進一步完善內容審核機制,規范自身平臺支付和訂單跟蹤系統,約束平臺商家建立完備的售后機制;相關監管、執法部門應建立網上巡查機制,建議建立網上“帶貨”信用體系,在全網開展數據打假行動,提高欺詐成本。(參與采寫:趙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