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風景區實施首次有償救援 收費3206元
有償救援不為“收錢” 只為遏制“野游”行為
黃山風景區實施首次有償救援 收費3206元
暑期又一陣戶外旅游熱興起,與此同時,驢友進入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的“野游”行為屢見不鮮。7月初,3名驢友無視禁止攀爬的“禁令”,非法進入廣東曲江羅坑自然保護區船底頂核心區,迷路被困,最終被救援人員奮力救出。7月上旬,重慶市南川區頭渡鎮前星村7名驢友在開發未開放的峽谷里探險被困,被消防人員歷經14個小時救出。6月上旬,7名驢友組隊穿越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時,在大雪塘發生意外,其中一名女隊員遇難。7名驢友涉嫌違規進入國家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和核心區,1人付出生命的代價,其余6人被公安機關分別罰款5000元。
前不久,黃山風景區也發生了“野游”者被困請求救援事件,黃山風景區管委會依據《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關于有償救援的規定,對本次救援收取了費用。這也成為黃山風景區實施的首次有償救援。游客王某某的親屬代其將3206元有償救援款匯入黃山風景區管委會指定賬戶。事實上,本次救援累計發生費用遠不止這些。
“請問是公安局嗎,有一位游客可能在懸崖上被困住了,你們能不能幫幫他?”6月1日13時28分,黃山風景區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湯口鎮個體工商戶楊某(化名)報警,稱游客王某某疑似在黃山風景區慈光閣片區被困,請求景區予以救援,景區110立即指令景區緊急救援大隊實施救援。
5分鐘后,救援大隊啟動預案,協調景區公安局利用技術手段初步確定游客被困區域。同時,就近在慈光閣片區組織管委會綜治、防火以及股份公司環衛、湯口旅游服務公司工作人員開展搜尋。14時51分,救援人員在朱砂峰東側斜坡發現了王某某,此處四周均是近乎垂直的懸崖峭壁,王某某進退兩難。
隨后,風景區派出所所長江成平帶領5人救援小組從慈光閣檢票口旁沿朱砂峰山體上行前去救援,他們每人都背著15公斤左右的救援裝備,沿途裸露巖壁較多,十分光滑,無可著力處,救援過程十分艱難。
17時23分,救援人員到達王某某上方約10米的山脊處。隨后,救援人員利用繩索等裝備將王某某安全轉移至上方山脊處,為其戴上頭盔和手套,稍作歇息后護送其返回。
當天20時33分,救援小組全部安全返回慈光閣,現場救援任務結束,從接警到人員安全下山共用時7小時5分鐘。
經過詢問得知,王某某當天穿過黃山風景區慈光閣票房附近鐵絲網,未購票直接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不小心從巖壁上滑落,跌落在巖壁下方一塊平臺上。之后王某某試圖往上攀爬,由于巖壁濕滑而失敗。由于手機電量不足且信號不好,他隨后通過微信向之前認識的個體戶楊某求助。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在景區正常游覽線路、游覽區域的游客,非個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黃山風景區都會履行公共救援的責任和義務,即無償救援。對于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的游客(無論有無購票)產生的救援,黃山風景區將實行有償救援。6月11日,黃山風景區有償救援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經商議決定,依據“辦法”第七條規定,依規對王某某追償救援產生的費用。費用清單包含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勞務、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險、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相關費用,且勞務費用僅計算參與救援的4名非管委會工作人員費用。
記者了還解到,本次救援符合該風景區有償救援規定,滿足三個原則:一是被困人員已成年,其精神健康、智力健全,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公民;二是其不遵守景區的管理規定,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本次救援中,王某某被困位置已處于一片懸崖,遠離正常游覽步道,其翻越的防護攔網在數十米處就有明顯的禁令標牌);三是當事人當時已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王某某進退兩難、上下不得,并報警求救)。
“此次救援累計發生費用15227元,其中有償救援費用3206元,由當事人王某某承擔,他表示無異議。每一項費用的計算都有明確公式和詳細參考標準。”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程光華介紹,游客求助后,管委會嚴格按照規定,堅持先救援、后收費,并及時向游客告知有關管理制度和有償救援規定。
記者查詢本次救援費用清單發現,人員勞務費用計算方式按照2017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行業年平均工資74487元除以365天,乘以周末2倍工資,再乘以參與救援人數來計算;車輛費用則為湯口鎮至慈光閣旅游觀光車單程票價19元/人乘以參與救援人次;索道費用是玉屏索道單程票價乘以上下雙程再乘以玉屏片區趕赴慈光閣救援人員數量得出。
記者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在《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出臺前,有社會公眾和廣大網友留言“沒錢就活該被掛懸崖上”,也有人擔心會出現“天價救援”等問題,從本次救援來看,沒有出現此類現象。
黃山是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遺產,它在國內旅游景區中的地位不言而喻。據了解,黃山風景區具有山高谷深、地勢險、游道陡等特點,每年都有眾多游客進入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進行戶外活動,之前每年都發生不同等級的救援事件,部分游客還存在攜帶火種進山和野外生火行為,這無疑對景區森林資源造成嚴重威脅。
2018年年初,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開始起草《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在匯總收集多方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多次思路調整和措辭修改,該“辦法”于當年7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對企圖進入黃山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的行為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據統計,2018年7月1日以來,在管委會轄區內勸阻試圖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旅游者3批41人次。與前一年相比,試圖進入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的旅游者批次下降了一半、人數下降了45%。
據了解,國外一些地區和景區早已實行了有償救援制度。2014年10月,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亞丁景區率先實行有償救援,成為全國第一個“吃螃蟹者”,四姑娘山風景名勝區也在2018年9月1日啟動了有償救援。
目前《旅游法》《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安徽省旅游條例》《黃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都對“驢友”進入沒有安全保障區域的行為及有償救援作出了具體規定。
程光華表示,有償救援的目的不是為了“收錢”,也不是搞“天價”收費,而是為了有效遏制擅自進入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旅游或探險的行為,更好地維護游客生命財產安全和景區生態資源安全,也為了將景區有限的救援力量和救援資金投入到正規游覽線路游客的救援救助保障中,加強景區救援專業化、規范化建設,提升游客滿意度和安全感。
此外,記者發現,也有媒體和網友對有償救援提出建議:“游客遇險原因,到底是‘任性’,還是存在客觀原因,在具體界定上往往比較復雜。”
對此,程光華告訴記者,黃山風景區將認真采納媒體和網友的意見、建議,并結合景區救援工作實踐,進一步修改完善景區有償救援辦法,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對各種情形做好充分預案,提升黃山救援工作水平,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生命財產安全。(記者 王海涵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