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臺規范性文件 打擊虐待遺棄老人等不孝行為
多地出臺規范性文件打擊虐待遺棄老人等不孝行為
剛柔并濟修理子女不孝
● 在我國,贍養老人既是子女的道德責任,也是子女的法律責任。一些子女遺棄老人的背后,反映了道德調整的失靈,此時法律必須及時補位,對遺棄老人的行為進行制裁、懲戒
● 2018年以來,已經有江西、貴州、河南、陜西等地發布規范性文件,治理虐待遺棄老人等不孝行為
● 解決子女遺棄老人問題,既要進一步完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體系,如制定養老保險法、社會救濟法、老年監護法等,為保障老年人權益提供體系化支持,同時國家也亟需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提高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水平,解除他們的養老之憂
自陜西省旬陽縣發布《關于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之后,關于子女遺棄老人的話題持續引起社會關注。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針對子女對老人進行遺棄的行為,近年來已有多起案件被公布,遺棄情形嚴重者甚至被判處相應有期徒刑。
與此同時,2018年以來,已經有江西、貴州、河南、陜西等地發布規范性文件,治理虐待遺棄老人等違法行為。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稱,在我國,贍養老人既是子女的道德責任,也是子女的法律責任。一些子女遺棄老人的背后,反映了道德調整的失靈,此時法律必須及時補位,對遺棄老人的行為進行制裁、懲戒。
專家認為,解決子女遺棄老人問題,既要進一步完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體系,比如亟需制定養老保險法、社會救濟法、老年監護法等,為保障老年人權益提供體系化支持,同時國家也亟需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提高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水平,解除他們的養老之憂。
遺棄老人時有發生
依法懲戒收效甚微
近日,陜西省旬陽縣發布《關于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對“子女對父母老人進行歧視、侮辱、打罵、傷害甚至虐待、遺棄等嚴重失德違法情形的”等6種情形進行治理。
《法制日報》記者根據公開信息梳理發現,因遺棄老人而承擔法律責任的例子并不少見。
例如,今年6月底,安徽省岳西縣公安局對當地居民劉某給予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原因在于他遺棄了自己年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
6月16日,劉某駕車帶母親從岳西縣城回老家紅旗村,路過紅旗村村委會時,想找村委會成員幫忙出面聯系其幾個姊妹協調解決贍養母親一事。
然而,在事情尚未解決時,劉某將母親丟在村委會后獨自離開。劉某的母親年邁體弱且大小便失禁,由相關部門安置在一家養老中心。
民警通過電話告知其法律后果,劉某于次日返回家中,警方依法對其進行傳喚,劉某到案后對遺棄母親一事供認不諱。
由于劉某的行為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岳西縣公安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同樣是在6月,山東省日照市一名男子則因犯遺棄罪被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袁某共育有三子三女。2018年3月,袁某摔倒受傷后癱瘓,由次子和三子輪流贍養。同年8月,長子辛某明開始負責照顧母親,但他的做法是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母親鎖在家中。
袁某在長子家住了20多天后,身上出現寄生蟲,親屬發現后報警。老人被送到衛生院接受診治。隨后,辛某明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同年10月,袁某出院后去世。
6月,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辛某明對其年老患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母親未盡合理照料義務,致使其母親病情惡化,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遺棄罪,應追究刑事責任。法院依法判決辛某明犯遺棄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7月22日上午,《法制日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以“遺棄老人”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2013年以來總計搜索到203份判決書,其中刑事案件判決書兩份。
天津財經大學中國近現代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侯欣一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法律層面觀察,在現實生活中,因遺棄老人被判處刑罰的人并不太多,但這些案例也顯示,對于觸犯刑法的行為予以嚴懲,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在河南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運慧看來,實踐中,遺棄老人現象時有發生,但并不能說明這種現象比較普遍,畢竟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條件都得到了改善。
王運慧對《法制日報》記者稱,遺棄老人之所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方面是因為在老齡化背景下,贍養老人成為一個顯性問題;另一方面也是老年人突破“畏訟”心理,敢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結果。
道德失靈法律補位
多地發文治理不孝
在旬陽縣發布的《關于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中,多部法律的條文被援引,作為法律依據。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虐待家庭成員、遺棄被扶養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從虐待、遺棄老人的行政責任方面予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從虐待、遺棄老人的刑事責任方面予以規定。
旬陽縣有關部門發現,實踐中,針對不孝行為,道德評議有點軟,說服教育不管用,行政舉措難奏效。特別是今年上半年以來,旬陽縣發生忤逆不孝事件20多起。
“一些子女因不積極履行贍養人義務而導致一些老年人生活有困難、住房不安全,敗壞社會風氣,嚴重影響全縣脫貧攻堅順利推進。”旬陽縣有關部門認為。
7月17日,旬陽縣發布《關于依法打擊忤逆不孝違法行為的通告》。
實際上,發布類似通告的地方不止旬陽縣。《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2018年以來,已經有江西、貴州、河南、陜西等地發布規范性文件,治理虐待遺棄老人等不孝行為。
2018年4月,江西省上猶縣發布《關于依法治理不孝行為工作的公告》,開展專項行動,治理不贍養老人等行為。公告中明確稱,虐待、遺棄老人,將受到治安處罰;情節惡劣的,將面臨刑事處罰。
同月,貴州省習水縣發布《關于嚴厲打擊不贍養老人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通告》稱,對于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快速辦案、審理、結案,并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嚴從重處理。
2018年11月,河南省欒川縣發布《關于嚴厲打擊虐待遺棄老人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稱,對于虐待被贍養人或者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的行為人,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情節惡劣,涉嫌虐待罪、遺棄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在2018年,江西省豐城市、瑞金市、宜春市袁州區,貴州省三穗縣、余慶縣等地也發布了類似通告。
侯欣一認為,這些地區發布這樣的政策,說明這種現象在當地還較為普遍,而觀察這些地方,可以看出是處于比較貧窮的地區,也就是養老問題可能比較嚴重的地區。
在侯欣一看來,這種現象的存在影響了扶貧攻堅工作的開展,此外,隨著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訂,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國家在完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基礎上更加強調子女應承擔起家庭贍養責任。
王運慧認為,贍養老人是每個人的道德義務和法律義務,在傳統觀念中更多強調道德層面的義務,但是當道德調整失靈時,法律就必須及時補位,多地依法出臺規范性文件治理不孝行為,正是法律補位的體現,運用國家強制力制裁、懲戒遺棄老人這種不法行為。
弘揚孝德培育家風
完善養老法律體系
實踐中,各地法院已經判決了多起遺棄案件,多名被告人因犯遺棄罪而承擔刑事責任,但為何仍不能禁絕遺棄老人現象的發生?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遺棄老人是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和法律懲罰的行為,但由于涉及家庭親情,老人一般不愿意追究子女的法律責任,所以有時法律不好介入。
在支振鋒看來,現代社會贍養老人的成本一直在提高,醫療費用也大大增加了贍養支出,特別是在農村,青壯年外出打工,謀生活、討活路,客觀上也導致贍養父母更加困難。
王運慧認為,這也和我們的法律規定與道德建構有關系,一方面,目前出臺的涉老法律法規大多缺乏操作性和具體性;另一方面,道德建構沒有相應跟進,尤其是家風培養和孝德行為規范缺失。
“以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為例,其中很多規定是柔性條款和事后救濟,操作性和前置性不強。如其中規定的‘精神贍養’條款,就缺乏具體的懲戒措施;再比如贍養老人義務缺乏精確的事前條款,老人被遺棄后產生的法律后果只是讓扶養義務人受到了懲罰,老人之前的贍養過程并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而且由于贍養義務缺乏具體可操作的監督措施,子女們容易找到推脫理由,鉆法律空子。”王運慧說。
對于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支振鋒建議,一方面要依法打擊遺棄老人行為;另一方面則是積極推動國家和家庭擔負起養老責任。
支振鋒說:“在現代社會,養老既是子女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也是國家的責任和法律義務。要通過科學的制度設計,提高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水平,增強醫療的可獲得性,綜合施策,方能徹底解決問題。”
在王運慧看來,要想有效解決遺棄老人問題,必須將贍養老年人問題法治化。首先要進一步健全老年人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除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之外,還亟需制定養老保險法、社會救濟法、老年監護法等,從而形成一套互相支撐的養老法律體系,同時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前置性,有利于老年人權益保護的具體執行和防患于未然。
王運慧認為,其次要保證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有效適用,在每一個具體的個案中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不和稀泥,不走形式,讓老年人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法律的溫度;讓違法者無顏立足,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最后,法律的實施要與社會制度相結合,贍養老人問題可以與公民征信系統掛鉤、與公務人員的德操考核升遷任職接軌以及對企業員工社會責任的評價等,多措并舉,形成制度合力,促進全民對養老法律法規的遵守。”王運慧說。
王運慧還補充說,要用法治的剛性和道德的柔性推動尊老、愛老、養老的社會風氣蔚然成風,讓每個人都牢牢記住“謹身節用,以養父母”的基本品德。(記者 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