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迎來加快發展的“黃金期”
文化產業迎來加快發展的“黃金期”
——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解讀
光明日報記者 張玉玲
6月26日,受國務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部長雒樹剛向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上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關于文化產業的報告是2010年4月。時隔9年,文化產業有哪些新的變化?這次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又透露出怎樣的新信息?未來文化產業將會走向何方?對比兩次報告,答案躍然紙上。
文化產業的“亮麗成績單”
十年磨一劍。走過探索、起步、培育的初級階段,文化產業迎來加快發展的“黃金期”,呈現出朝氣蓬勃的新局面,已成為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的一支重要力量。
下面這組數字,清晰地勾勒出文化產業的“成長軌跡”。
從總量上看,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為11052億元,占GDP的2.75%。而到了2017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34722億元,占GDP的比重達到4.23%。我國已成為世界圖書出版、電視劇制播、電影銀幕數第一大國,電影市場規模穩居全球第二。
每一個萬億元的臺階,都是文化產業值得標注的里程碑:從無到有,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首次突破1萬億元,用了整整8年時間;此后,保持跨越式發展的強勁勢頭,從1萬億元到2013年的2萬億元,用了3年時間;從2萬億元到2016年的3萬億元,也只用了3年時間。
目前,文化產業增加值過千億元的省(區、市)已有13個,其中,廣東、江蘇、浙江、山東等省超過3000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過5%的省市有4個,分別是北京(9.64%)、上海(6.79%)、浙江(6.19%)和廣東(5.37%),文化產業已成為支柱產業。
10年來,人們對文化產業的認識和理解也越來越清晰:文化產業是以文化為核心內容而進行的創作、生產、傳播、展示文化產品和提供文化服務的經營性活動,涵蓋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文化等領域,涉及中央宣傳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電影局)、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等職能部門。宣傳文化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商務、金融、科技、自然資源等部門搶抓機遇,出臺了一系列舉措,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10年前,只有江蘇、上海、天津、陜西等10多個省市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或投資公司,“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也還在醞釀籌備中。而10年后的今天,全國有20多個省(區、市)設立由省級財政出資或宣傳文化單位發起、市場化運營的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或引導基金;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探索市場化運營模式,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二期已呼之欲出。
10年前,我國全部海外商業演出的年收入不到1億美元,不及國外一個著名馬戲團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時至今日,文化“走出去”取得積極進展,2018年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進出口總額達1370.1億美元,同比增長8.3%。演藝行業更是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擴大了市場份額和影響力:國際市場上,有《孔子》《馬可·波羅》等精品劇目的巡演和《吳哥的微笑》《越南往事》等駐場演出;國內市場上,旅游演藝在5年內從187臺增加到268臺,增長了43%;旅游演藝觀眾人次從2789萬人次增加到6821萬人次,增長了145%;旅游演藝票房收入從22.6億元增長到51.5億元,增長了128%,可謂“爆發式增長”。
文化產業的戰略作用進一步凸顯
當前國內外形勢復雜,貿易保護主義逆風來襲,中國只有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形成應對風險的能力,才能增強發展的底氣,而文化產業能激活文化消費的大市場,能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可以培育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時光回溯到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巨大,文化產業卻逆勢而上。國務院于2009年通過了《文化產業振興規劃》,要使文化產業成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個新增長點,標志著文化產業上升為國家的戰略性產業。
10年過去了,文化產業不負眾望,順應13億人消費升級的大趨勢,滿足群眾對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要,全民族文化創造力被激發。雒樹剛在報告中高度評價文化產業的時代價值:“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上升,已經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能和新引擎,在促進國民經濟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鞏固和堅定文化自信、增強中華文化影響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使命,2010年那次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強調推動文化建設理論創新,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要著力“培育文化市場主體”,這是產業發展的基礎。這次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則更關注融合發展的新業態,更注重“文化+科技”的發展大勢,通過促進創意設計服務與制造、建筑、信息、農業、體育、健康等產業深度融合,拓展了文化產業發展空間,在融合中優化結構、提質增效。
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10年發展的事實表明,文化產業正在融入國民經濟的大局,擴大就業、服務民生的作用凸顯:2017年,全國文化產業從業人員達到2138萬人,較2004年的873.26萬人增加了1.45倍。文化和旅游部門鼓勵貧困地區依托特色文化資源發展特色文化產業,支持建設了一批具有富民效應和示范效應的文化產業集聚區和特色文化產業項目。例如,貴州實施文化產業扶貧“千村計劃”,鼓勵建設一批非遺保護性生產基地和體驗展示街區,推動傳統手工藝標準化、規模化和市場化,促進當地村民就業增收。
這次報告將為“文化產業促進法”的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礎。報告專門提到立法工作,聚焦“促進什么”“怎么促進”兩個核心問題,圍繞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核心要素,確定在創作生產、文化企業、文化市場3個環節發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財稅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營造有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法治環境。
以問題為導向,推動高質量發展
兩次報告都直面文化產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0年的報告中,提到了5個方面的問題:文化產業總量還不夠大、水平還不夠高;文化產業集中度不高,缺乏骨干企業和知名品牌;政策、法規體系不健全,投入、人才保障不完善;文化貿易逆差仍然較大,文化產業“走出去”步伐有待進一步加快;盲目發展的苗頭一定程度存在,規劃、引導和調控有待進一步加強。
這次報告中依然提出5個方面的問題:高質量文化供給不足、產業發展不平衡、文化企業實力偏弱、創新驅動能力不足、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強。
有的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決,比如政策和保障的問題;有的是發展中的新問題,比如創新和供給的問題;有的是“老大難”問題,還依然困擾著發展,比如實力弱、國際影響力不高的問題。
問題和發展階段密切相關,雖然文化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總體判斷是:我國文化產業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規模總量還是質量效益,無論是對內滿足人民需求還是對外擴大文化影響力,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問題是實踐的起點,也是創新的起點。正視文化產業存在的問題,就為發展打開了新的空間,為未來指明了新的方向。下一步將從9個方面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加快文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創作生產優秀文化產品作為中心環節;增強文化企業的市場競爭實力;構建規范有序的文化市場;打造文化產業人才高地;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進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完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法治保障。
這9個方面既有宏觀的政策保障,又有微觀的創作生產,堪稱新時代文化產業的“工作手冊”和“行動指南”。特別強調了文化產業作為內容產業的特殊價值,具有意識形態和產業的“雙重屬性”,提出了文化產業的內容導向和高質量文化供給:創作生產文化產品應突出思想內涵,發揮其啟迪思想、溫潤心靈、陶冶情操的功效,以優秀的文化產品傳遞向善向上的價值觀,更好地引領社會風尚。
《光明日報》( 2019年06月29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