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關部門啟動調查程序 向聯邦快遞送達詢問通知書
日前,國家有關部門對聯邦快遞未按名址投遞快件行為依法啟動調查程序,于6月14日向聯邦快遞(中國)有限公司送達了詢問通知書。
華為:除兩包裹被轉運美國 還有兩個包裹被扣押
5月23日有微博網友曝料,稱美國聯邦快遞(FedEx)未經許可,將華為包裹轉送美國檢查。當天聯邦快遞就出面否認。但在次日(25日),華為向媒體曝料,表示的確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據路透社28日消息,華為于上周五向該媒體透露,聯邦快遞將華為2個包裹私自轉運至美國,并對另外2個包裹進行扣留,欲“如法炮制”。
4個包裹中均無“技術相關”內容,目前已有1個被華為收貨。鑒于發生此事,華為公關部門副總喬 凱里(Joe Kelly)向路透社表示,正在重審其與聯邦快遞之間的合作關系。
聯邦快遞的回應則是:送錯了。
聯邦快遞2012年曾因“違反美國出口禁令”,被美國政府起訴及罰款。
日本寄中國的包裹,“拐”到美國
根據華為提供的物流單信息顯示,5月19日和20日,華為從日本東京分別寄出兩個包裹,收貨地址為中國。但在5月23日,2個包裹則被轉運至聯邦快遞美國總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
另外,17日華為還從越南河內寄出2個包裹,收貨地分別為華為在中國香港和新加坡的辦公室。但在21日,2個包裹抵達中國香港和新加坡后,在聯邦快遞于兩地的轉運站內遭到扣押,運貨狀態顯示“出現異常(delivery exception)”。
根據聯邦快遞官網介紹,“異常”情況指的是包裹在運輸過程中遭遇了“不能預料的事件”,如清關延遲、國定假日、或是無人收貨等。至于到底發生了哪種情況,聯邦快遞未作解釋。
22日,該美國物流公司越南客服中心向華為致函,稱“聯邦快遞新加坡部門已被通知,包裹已被聯邦快遞美國總部扣留,并將轉運回美國。”
華為方面透露,越南包裹的寄信方為一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華為簽署合同。該公司反對聯邦快遞“將包裹運往美國”的做法,要求歸還包裹。截至上周五,其中1個越南包裹已經被華為收貨,另一個還在運送途中。華為表示,這四個包裹只包括文件,且“與技術無關”。
華為已向中國郵政物流管理部門溝通,后者表示會對此事進行調查。同時,華為公關部門副總喬 凱里(Joe Kelly)向路透社表示,“聯邦快遞這種行為破壞了彼此之間的信任……鑒于此事,我們不得不重審華為在物流、文件運輸方面的要求。”
路透社認為,這意味著華為正在重新審視其和聯邦快遞之間的合作關系。
聯邦快遞:發錯了
另一方面,路透社也向聯邦快遞出示了華為提供的物流清單證據,而這家企業則不予置評,稱公司政策禁止其披露客戶信息。
聯邦快遞發言人唐納修(Maury Donahue)則認為,包裹只是“誤送”,且沒有任何第三方機構要求聯邦快遞轉運這些包裹。
“這僅僅是一個單獨事件,發生數量極少。我們已獲悉本次出貨情況的所有問題,正在與客戶直接溝通,將包裹歸還給他們。”
華為向媒體透露此事前一天(24日),微博認證知名數碼博主@摩卡 曝料,稱聯邦快遞“沒收客戶從臺灣工廠發往華為的芯片包裹,且送往美國檢查”。當天聯邦快遞中國公司官網微博發表聲明反駁,“消息與事實嚴重不符”。
@摩卡 隨后又透露,聯邦快遞已于下午通知客戶包裹不能發往華為,但可以退回臺灣工廠。
聯邦快遞曾被罰
當地時間5月16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將華為列入“實體清單”,禁止美企向華為出售相關技術和產品。
根據美國《出口管制條例》第744條第16款規定,任何個體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出口、再出口、轉移(跨境)”被列入“實體清單”的企業、個人物品。
而在2012年1月,聯邦快遞就曾因6起違反《出口管制條例》的案例,被美國政府起訴。其中就包括2005年,聯邦快遞因向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提供服務,包裹中含“未授權出口產品”,而“違反相關條例”,引起美國商務部關注。最終6起案件雙方均達成和解,聯邦快遞愿意支付37萬美元的懲罰。(來源: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