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保護文化遺產,守護我們的精神家園
毛同輝
今天是“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今天出版的《人民日報》重新刊發了習近平總書記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在這篇序言中,時任福建省省長的習近平同志,以深邃的思考,生動的筆觸,深刻揭示了戚公祠、馬尾昭忠祠、林文忠祠、開元寺等古建筑的豐富文化內涵,指出“保護好古建筑、保護好文物就是保存歷史,保存城市的文脈,保存歷史文化名城無形的優良傳統”“發展經濟是領導者的重要責任,保護好古建筑,保護好傳統街區,保護好文物,保護好名城,同樣也是領導者的重要責任”。這些重要論述對于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生態、人文環境保護等的關系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夫源遠者流長,根深者枝茂。”華夏文明博大精深、源遠流長,那些散布在全國各地、城市鄉村的古代建筑、歷史文物,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凝結著古人的智慧與情感,承載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生生不息、庚續不絕的厚重基因。它們是歷史的見證、文明的標志,是我們共同的精神家園,也是我們民族的根和魂。
保護文化遺產,我們要有義不容辭的自覺。文化遺產為我們今天弘揚華夏文明、繁榮中華文化提供豐厚滋養。保護文化遺產,就是守護我們共有的精神家園。我們要增強自覺自信,擦亮文化瑰寶,切實保護好老祖宗的寶貴遺產,讓它們在新時代綻放新光彩。
保護文化遺產,我們要有責無旁貸的擔當。千百年來,文化遺產歷經歲月更迭,穿越烽火硝煙流傳至今,本身就是一代代中華兒女珍視、守護、傳承的結果,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使命。今天的我們,要有這樣的自覺與擔當,傳承文化根脈,共筑民族未來,把珍貴遺產完整地留給子孫后代。
保護文化遺產,我們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古建筑、古文物、歷史遺跡,特點之一是不能再造,毀掉一個少一個。由于歷史等原因,一些文物古跡年久失修、損毀嚴重;有的在城市開發建設中,甚至面臨被蠶蝕、侵占、毀掉的威脅。因此,在文化遺產保護上,我們既要有共識,更要有行動;既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更要有行之有效的舉措;既要在發展中處理好古和今的關系,更要在保護的同時做好修復、利用,讓“老古董”煥發新活力。
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重讀習近平總書記17年前的這篇序言,認真領會他對承載中華歷史文化的古建筑的尊崇之情和對推動文化遺產保護的殷切之心,以及對于如何正確把握和處理經濟發展與人文環境保護之間關系的深刻認識,對于我們今天更好地傳承文明、增強文化自信,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