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奮斗應提倡,996當退場
最近,關于一些企業(yè)實行的“996工作制”持續(xù)引發(fā)社會關注。所謂“996工作制”是指員工每天早9點到崗,一直工作到晚上9點,每周工作6天。
這樣算下來,“996工作制”的周工作時間最低也達到了72小時。
根據(jù)我國勞動法,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很顯然,“996工作制”是違反勞動法的。
今天的中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奮斗精神。這一點,全社會有著高度共識。億萬中國人民正用忙碌的身影、辛勤的汗水踐行著這種共識。我們崇尚的奮斗,是讓勞動者實現(xiàn)有尊嚴地體面勞動、全面發(fā)展的奮斗,是基于人們對事業(yè)的責任感和對未來的信心的奮斗。如果不能切實保障員工利益,如果無視員工意愿和身心健康,甚至讓員工辛辛苦苦連個加班費都拿不到,一些企業(yè)強制推行的“996工作制”就是在透支健康、透支未來,這恰恰是對奮斗者的傷害,也是對奮斗精神的誤讀。
善待勞動者,讓勞動者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是對奮斗者的最好致敬,對奮斗精神的最好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