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執行!美國上訴法院拒絕阻止“撞火槍托”禁令
中新網4月2日電 據美國僑報網報道,1日,美國一家上訴法院拒絕停止執行特朗普政府關于“撞火槍托”的禁令,這是反對該政策的槍支權利倡導者在法庭上的最新敗訴。
據報道,哥倫比亞特區巡回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駁回了反對這項政策的人士提出的解除禁令的要求。這項禁令于3月26日正式生效。
上周,美國最高法院就密歇根州和華盛頓特區的案件進行了兩次審理,拒絕了槍支權利倡導者提出的對這一禁令暫緩執行的要求。
2017年10月,美國拉斯維加斯鄉村音樂節發生大規模槍擊案,造成58人死亡。在襲擊中,槍手在步槍上使用了“撞火槍托”。“撞火槍托”是一種允許半自動手槍單次扣動扳機就能連發射擊的裝置。槍案后,禁止這類設備的呼聲越來越高。
2018年12月18日,美國代理司法部長馬修 惠特克簽署并提交這一禁令,它要求擁有者上交或銷毀附件,否則將被定為重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對于這一裁決,原告律師埃里克 賈菲說,“我們正在審查這一決定,并將在華盛頓特區巡回上訴法院考慮的時間內向最高法院申請暫緩執行。”
據悉,“撞火槍托”利用槍的后坐力來撞擊扳機,使半自動武器每分鐘能發射數百發子彈,可使其變成機槍。在一個經歷了一系列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國家,這一禁令是最近聯邦一級罕見的槍支管控案例。
不過,那些對該政策提出質疑的人認為,美國煙酒槍械及爆炸物管理局(ATF)缺乏將槍支庫存與機關槍等同起來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