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學苑論衡:講出我們自己的法治話語
世界上并不存在單一的法治模式,更不存在唯一正確的法治道路。對于這一問題,一定要保持清醒認識。
法治是人類的重要文明成果,是現代國家和社會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這一概念經歷了漫長發展過程,在不同歷史時期,其內涵和外延都有所不同。法治的實踐模式更是千差萬別,在不同國家展現出不同特色。
上世紀80年代,伴隨我國改革開放進程,西方法治學說、理念引入中國。當時不少學者翻譯、介紹西方法學著作,在法治理論和話語構建方面借鑒西方。不可否認,西方社會關于法治的經驗是人類文明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值得認真研究參考。但必須認識到,它是在西方社會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是西方學者創設的關于如何運用法律治理國家和社會的一套價值觀念和理論學說。這一學說并不是一成不變或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了漫長演進過程。近代以來,西方資產階級將法治作為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確立資產階級統治的重要武器之一。西方資產階級法治理論產生前后,也曾面臨各種威脅和挑戰。后來,由于西方國家長期在經濟科技上占優勢地位,其治理國家的主張就跟隨資本擴張的腳步傳播,并對其他一些國家產生了影響。
實際上,作為一種治理模式,法治并沒有統一的評判標準,只能看它是否適合一個國家治理的實際需要,因而法治在本質上并無優劣之別。即使同在西方國家法治這一框架之內,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別也沒有抹平。甚至在同一法系之下,不同國家的法治運行狀況也是千差萬別的。因此,西方法治是一個極其籠統的學術概念,其話語表達各式各樣。世界上并不存在單一的法治模式,更不存在唯一正確的法治道路。對于這一問題,一定要保持清醒認識。
在學術研究中,以往在借鑒西方法治理論時,有的學者由于認知局限,演繹出一些并不可靠的知識內容。還有不少似是而非的話翻譯成漢語后,與原意相去甚遠。這表明,我們以往引進的西方法治話語存在不少漏洞,學者們需要更為全面地認知西方法治,而不是有意無意地制造或傳播一些查無實據的論斷。
目前,不少學者已經意識到對西方法治理論照搬照抄、亦步亦趨,不僅無助于中國現實法治問題的解決,更形成不了自己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我們需要扎根自己的歷史文化土壤,總結我國法治實踐經驗,回應自身法治實踐中的重大現實問題,這樣才能逐步形成自己的成熟的法治理論。比如,德治這一概念就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原來有學者基于對法治概念的誤解,將法治與德治等其他治理手段對立起來,割裂它們之間的聯系。實際上,法治與德治二者并不是水火不容的對立關系。孟子就認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今天我們黨關于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大創新,突破了以往法治理論中關于法治與德治不相容的僵化思維,闡明了一種現代法治和新型德治相結合的治國理政新思路。相關學者也應對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關系進行研究。
我們應以人類法治文明演進的整體視野,汲取古今中外一切有價值的法律智慧,進一步增強學術研究的主體性,提升問題意識、實踐意識、時代意識、創新意識,針對實際問題提出創新見解,講出我們自己的法治話語。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19年03月25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