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處數據下降!最高檢工作報告反映辦案“大數據”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陳菲、熊豐)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12日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實事求是地反映了檢察機關各項工作統計數據同比升降情況。其中顯示,有11處數據出現下降。
“數據翔實是今年報告的一個顯著特點。”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介紹,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使用數據185個,比去年上升了38%。
“全文共出現11處下降數字。”王松苗說,這些數據下降并不意味著檢察監督力度的減弱。隨著法治建設的全面加強,執法工作的日趨規范嚴格,有些方面的案件下降,有些方面的案件上升,都是正常的。
報告在附件中專門對此作了說明,指出有的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犯罪態勢發生變化,比如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發案數已連續多年下降,2018年起訴數同比下降5.9%;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同比下降6.9%。
有的是在社會高度關注下,有關方面采取綜合整治措施取得成效,比如經過持續嚴懲暴力傷醫、在醫院聚眾滋事等犯罪后,去年起訴數同比下降29%。
有的是因為檢察機關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大了審查把關力度,比如去年受理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數同比分別上升0.4%和0.8%,審查后不批捕、不起訴數同比分別上升10.8%和22.3%,因此實際批捕、起訴數同比分別下降2.3%和0.8%。
有的則表明有關機關工作質量較高,比如監督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同比下降36.8%,體現出社區矯正監管措施更加完善;職務犯罪不起訴率、退查率同比下降9.5和37個百分點,體現出監察委辦案質量較高。
說明同時指出,有的數據下降,則意味著某方面工作需加強,比如提出行政抗訴同比下降15.8%,下一步需加大監督力度。此外,公益訴訟檢察工作2017年7月全面推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脫貧攻堅等去年剛開展,而且有的數據過去沒有專項統計,因此相關數據無法進行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