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原標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法是人類文明的產物,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必然。法治具有民族性、歷史性、時代性、開放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在改革開放偉大實踐中產生、創新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在《求是》雜志刊發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強調:“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改革開放40年來,從法制到法治、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從有法可依到科學立法、從法律之治到良法善治、從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植根中國大地、推進理論創新,在改革中激發活力,在開放中彰顯特色。
1.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旗幟鮮明、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是改革開放40年法治建設不斷取得輝煌成就的基本經驗。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當前,我國正處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邏輯旨歸,必須始終如一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自信。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是人民當家作主和社會主義法治發展的根本保證。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堅持黨對法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從來就不是抽象的,而是明確的,最根本的就是要在法治建設中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意志和主張貫徹落實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和各環節,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長期穩定的法治保障。
明晰黨與法關系的科學認知。黨和法、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必須科學認知和正確把握。從知識發生學上來看,在古典時期,現代意義上的學科劃分尚未完成,政治學、法學的界限并不清晰,政治和法原本就融為一體。如《政府論》《論法的精神》《聯邦黨人文集》等西方著作常常被視為法學經典,但認真閱讀這些經典文獻,其著眼點在于政治理論,法律主要是作為政治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社會主義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愿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本質相同、目標一致,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既是憲法責任,更是歷史擔當。全黨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必須加快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實現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制度協同互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法的關系是政治和法治關系的集中反映。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學家也認為公法只是一種復雜的政治話語形態,公法領域內的爭論只是政治爭論的延伸。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
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新時代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具體的,必須推進保障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和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解難題,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確保黨領導立法與立法機關科學立法、黨保證執法與行政機關嚴格執法、黨支持司法與司法機關公正司法、黨帶頭守法與全民守法緊密結合、互為促進。與此同時,完善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持續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有效提升依法執政、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探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的實現形式,保障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不斷創新“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的工作方式,讓黨的領導更加適應實踐、時代、人民的要求。
2.植根中國大地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
立足中國國情。道路標定方向,道路決定前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一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合不合適,只有這個國家的人民才最有發言權。”法治道路的選擇也自然如此。獨特的國情決定了中國必須走獨特的法治道路。法安天下,德潤人心,迎著改革開放的春風,依法治國行穩致遠,大踏步向前邁進,法治建設全面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立足中國歷史文化傳統和現實國情,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出發,積極探索符合當前中國時代特征、體現當代中國時代精神的法治實踐路徑。
傳承文化根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植根于五千多年中華文化沃土,吸吮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養分,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文化自信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法治是文化共識、價值認同之上的規則之治、互信共治、良法善治。良法尊重人性特點、尊重文化傳統、尊重法治規律,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良法奠基善治。法治和文化傳統具有天然的歷史繼承性,中華法文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文化自信的智慧源泉。中國共產黨是馬克思主義的忠實繼承者和豐富發展者,也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忠實傳承者和發揚光大者。中華優秀法文化是新時代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寶貴財富、歷史資源,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法文化的思想精髓。如“以德為法”“以德服人”“德主刑輔”的德治觀;“富而有德、富而好禮、富而能儉”的財富觀;“物必先腐,而后蟲生”的自律觀,等等,都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是中國古代數千年治國理政經驗的總結和升華。廣博深邃的中華優秀法文化,閃耀著永恒的治理智慧和人性的光輝。
堅持問題導向。問題是時代的聲音,思想是行動的指南。人類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過程,就是一個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問題是實踐的起點,也是創新的起點,問題倒逼改革、推動創新。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抉擇,法治護航美好生活,改革開放的壯闊實踐,就是黨帶領人民群眾以法治凝聚改革開放共識,推進改革、擴大開放,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中不斷推進、不斷深化的進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理論與實踐的雙重探索,全面依法治國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重要理論和實踐成果。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戰略部署,總結法治建設成功經驗,根據新的實踐要求,制定全面依法治國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直面法治領域突出問題,推出一系列重大舉措,全面依法治國按下“快進鍵”、步入“快車道”。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就是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和偉大斗爭中產生形成的,是在黨的十八大以來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未能解決的法治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法治大事的歷史性變革中產生形成的,系統回答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和根本性問題,具有鮮明的實踐品格。
3.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在迅速變化的時代中贏得主動,要在新的偉大斗爭中贏得勝利,就要在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基礎上,以更寬廣的視野、更長遠的眼光來思考和把握國家未來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戰略問題,在理論上不斷拓展新視野、作出新概括。”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建設穩步推進,法治理論不斷創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八二憲法”明文規定:“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黨的十五大明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黨的十六大強調:“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謀劃,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以正確的認識論和科學的方法論,對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行深入思考和科學回答,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新論斷新觀點新戰略,創立了一個邏輯嚴密的科學理論體系,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規律的認識達到全新的高度,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等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上形成了完備的理論、清晰的邏輯、明確的話語。法治已經成為新時代中國社會的基本共識。
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新時代法治建設離不開科學理論的指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靈魂。其核心內容是:一是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二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三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四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五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六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七是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八是堅持處理好全面依法治國的辯證關系;九是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十是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些核心內容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創新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必須長期堅持、不斷豐富發展。
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自信。改革是釋放體制活力的不竭源泉,開放已經成為當代中國的鮮明標識。改革開放再出發,實踐發展永無止境,理論創新永不停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要求,要“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必須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創新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以法治理論創新成果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此,廣大法學理論工作者要秉持強烈的問題意識和創新精神,緊密結合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及時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思考,提煉出有學術性的新理論、總結出有探索性的新實踐,著力提出能夠體現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法治理論和思想,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創新發展,為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進一步作出中國的原創性貢獻。
作者: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戴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