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利用外資累計超千億美元
4.7萬億 2018年前11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出口值4.7萬億元人民幣
本報北京1月10日電 (記者杜海濤)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10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將正式印發實施。意見提出21項舉措,著力培育綜合保稅區在產業配套、營商環境等方面綜合競爭新優勢,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等“五大中心”。
截至目前,全國共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40個,其中綜合保稅區96個。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已發展成為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先行區、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集聚區。2018年1—11月,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現進出口值4.7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2.3%,占同期我國外貿進出口總額的16.8%。
據統計,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際利用外資累計已超1000億美元,吸引了惠普、空客和波音等世界知名生產制造企業和一大批現代物流、服務企業入駐,創造200多萬個直接就業崗位。目前,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期貨保稅交割、保稅融資租賃、文化藝術品保稅展示等新興貿易業態在特殊區域內快速發展,區內企業創新發展的內生動力不斷增強。
針對區內加工企業要求最為迫切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問題,意見提出賦予區內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允許擬入區企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等;允許區內企業承接國內委托加工業務;免除手機、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內銷環節自動進口許可證;簡化海關業務核準手續,實行企業自主備案等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