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發《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條例指出:為了鞏固和發展新時代愛國統一戰線,加強黨對社會主義學院的領導,推進社會主義學院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國家法律,制定本條例。
條例強調,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性質的政治學院,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合黨校,是統一戰線人才教育培養的主陣地,是開展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部門,是黨和國家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主義學院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充分發揮統一戰線人才培養基地、理論研究基地、方針政策宣傳基地作用,為鞏固和發展新時代愛國統一戰線作出貢獻。
社會主義學院應當堅持以下工作方針:
(一)堅持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牢牢把握正確辦學方向;
(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政治培訓,強化政治共識,鞏固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
(三)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解放思想,改革創新;
(四)堅持聯合辦學、開放辦學,匯聚優質資源,提高辦學質量;
(五)堅持嚴以治院、嚴以治教、嚴以治學。
社會主義學院院訓是:愛國、團結、民主、求實。
條例還就社會主義學院設置和領導體制、班次和學制、教學工作、科研工作、中華文化教育、研究和對外交流工作、學員管理、機關黨建工作和隊伍建設、辦學保障、執行與監督提出具體要求。
本條例自2018年12月22日起施行。2003年11月27日中央統戰部印發的《社會主義學院工作暫行條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