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出來的單、“編”出來的贊 網紅民宿是這樣“制造”出來的
“十一”長假期間,不少游客選擇在民宿住宿,訂單量和評價是最重要的參考依據。但記者調查發現,無論訂單數量還是評價內容,都有可能是“刷”出來的,有的網紅客棧甚至每天花千元左右“刷單”。
“刷單”現象普遍存在,有客棧為此日付千元
浙江一位經營民宿的王女士透露,她去年新開了一家民宿,開始完全接不到訂單,更無人評論。但她驚訝地發現,同一景區新開業的一家客棧,剛剛兩個月評論就有100條,在平臺上的排名一路領先。
一問才知道,這家客棧并沒有接到訂單,而是花錢請人刷單,獲得流量支持,迅速提升了曝光度。王女士也把房源投放到10個OTA(在線旅行社)平臺上,并找人“刷單”、寫評論,果然“效果”明顯。
河北的李方今年年初開辦民宿,他在網上找到“刷手”,以一單3至10元的價格,平均一個月“刷”30單,自家的民宿很快在平臺推薦榜單的熱門關鍵詞中排名第一。“很多人都‘刷’。不‘刷單’就沒有流量、業績,店鋪就不可能被消費者看見。”李方說。
業內人士透露,“刷單”在民宿行業較常見。當前,大理、麗江一些民宿客棧的從業者,日均花費千元左右“刷單”。
據悉,還有不少網紅民宿并不在OTA平臺上銷售,而是通過公眾號和小程序對外接單,想要“刷好評”非常方便。一些基建裝修甚至選址環境都不好的民宿,在社交媒體上成為“網紅”,實際入住體驗很差。
“刷單”是如何實現的?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人專門做民宿“刷單”生意。他們往往潛伏在民宿業微信群中,伺機搭訕聊生意,服務項目包括刷成交量、刷好評、刪差評等。
記者進入一個名為“酒店單群”的微信群,發現不少商家在其中發布“刷單”需求,“刷手”自由接單,每條費用為3到10元。記者發布一條購買“刷單”服務的信息后,很快就有一名“刷手”接單,聲稱他給今年9月才開張的桂林一家民宿“刷單”,一個月內就使這家民宿在平臺的各項評分中達到最高分。
記者在微信上聯系到另一個“刷單”中介,其朋友圈充斥著各類“刷單”廣告。他說,一些小規模的“刷單”商往往是一個手機,換著賬號下單,這樣幾個人一天就可以做很多單,但是被查的風險高。而其所在的公司有自己的“刷單”團隊,一個人只做一單,每天換不同的人給商家做,風險較低。
曾經從事“刷單”的小陳告訴記者,一般的“刷單”流程如下:“刷手”先在商家進行虛假“消費”,刷評價所需評語和照片都由商家提供。“刷單”完成后,商家把“消費”本金和傭金一起支付給“刷手”。
“我兼職‘刷單’那會,每單傭金最少2元最多十幾元,一個月能刷200多單,最多能掙2000多元。如果商家不給錢,我就給他刷差評。”小陳說。
商家為刪差評“軟硬兼施”
刪差評是如何實現的?記者調查了解到,國家加大治理力度后,第三方“刪差評”已經很難實現。一些民宿從業者要么直接聯系消費者賠錢認錯,請消費者刪除相關評價,要么請專門團隊接單,后者想辦法促使消費者刪差評。
極端情況下,一些“刷單”團隊還會對消費者威脅恐嚇。刪帖難度加大助推了收費價格“水漲船高”,每條收費從原來的幾十元上漲至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堵疏結合才能斬斷“刷單”鏈條
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發布報告稱,2015-2017年,我國共享民宿的營業額年均增速約為65%,預計到2020年,市場交易規模有望達到500億元,房源將超過600萬套。
“刷單”透支行業公信力,國家層面正在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新修訂后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宣傳,違者將被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介紹,電商平臺違規今后也將被嚴管。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商法規定,電商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電商平臺經營者擅自刪除消費者的評價的,都將視違法類別和情節輕重受到相應懲罰。
專家表示,斬斷“刷單”鏈條,要堅持堵疏結合,治標更要治本。
從電商平臺的評價體系來看,很多平臺是根據民宿客棧銷售額的高低來決定是否將其優先推出。而影響從業者在平臺內的“默認排名”因素,主要是銷售分、傭金分、點評分等,分別對應銷售量、向平臺交納的傭金高低、好評數量,這就為從業者“刷單”提供了動力。
多位民宿從業人士建議,電商平臺應設計更為合理的排名規則和激勵方案,不唯“好評”論英雄,而是給新進入的商家以機會,扶持其成長。
據悉,多地正加快相關制度探索。如成都最近出臺的民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鼓勵社會機構開展民宿服務質量與信用評價,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輿論監督,確保民宿經營者和第三方平臺誠信經營,進一步擠壓“刷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