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就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發表談話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24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政府憲報刊登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命令一事發表談話,表明對“港獨”組織及其活動“零容忍”的立場和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的態度。
該發言人表示,“香港民族黨”是未經注冊的非法社團,也是“港獨”組織,其所謂黨綱和公開發表的言論都鼓吹“港獨”主張,并發展成員,籌措經費,勾結外部勢力,利用各種方式煽動,有綱領、有預謀、有組織地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損害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根本利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有關法律和法定程序作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決定,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舉,完全必要,我們堅決支持。
該發言人重申,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組織,無論其規模、影響大小,是否采取暴力或武力方式,其活動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都是十分嚴重的,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此必須采取“零容忍”的態度。
該發言人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和義務,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憲制責任。我們相信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在涉及國家安全和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一定會明辨是非,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港獨”活動,堅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24日上午舉行的記者會上宣布,他行使香港《社團條例》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此命令即時生效,“香港民族黨”為非法社團。
他表示,“香港民族黨”以實現“港獨”為綱領,嚴重違反香港基本法,且已為實現綱領采取實質行動,并公然宣稱不排除使用武力爭取“港獨”,明顯危害國家安全,因此不能將其言行只當作政治口號。
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負責人強調,“香港民族黨”公然主張和宣揚“港獨”,有組織、有預謀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已經嚴重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我們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法治,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