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門開展非法社會組織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題:把社團中的“李鬼”打回原形——民政部門開展非法社會組織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
新華社記者羅爭光
重拳之下,1800多個非法社會組織被打回原形,由民政部門予以取締或勸散。與此同時,民政部還連續6批公布涉嫌非法社會組織300余個。
這是截至目前民政部門開展非法社會組織專項治理的部分“成績單”。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隨著社會組織公信力、影響力的不斷提升,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打著“中國”“全國”“中華”“世界”等名義,自稱“協會”“學會”“聯合會”“基金會”“中心”等,有的甚至假借服務國家戰略之名招搖撞騙,損害了廣大社會公眾的利益,甚至影響了黨和國家的聲譽。
上述負責人介紹,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是為經濟利益驅動,行騙斂財是主要目的。很多非法社會組織打著開展培訓交流、對接資金項目、頒發獎狀獎牌、命名榮譽稱號等方式,忽悠社會公眾、企事業單位甚至基層政府,謀取非法利益。二是具有較強的隱蔽性、隨機性和分散性。很多非法社會組織沒有固定辦公場所,主要通過網站或微信等互聯網渠道開展活動,經常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有的只是幾個人組織的“草臺班子”,在非法目的達到或被曝光后便迅速逃匿,關閉網站、銷毀證據。
今年2月,北京市民政綜合執法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取締了名為“中國數字信息與安全產業聯盟”的組織。面對現場執法,該“聯盟”一位工作人員甚至喊:“東西隨便抄,別碰壞家具!”
為加大非法社會組織的打擊力度,民政部門不斷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動社會力量提供線索和證據,有效收集了大量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信息。
針對線索,民政部門安排嚴肅查處。對涉嫌為非法社會組織但查處線索不足的,形成名單予以公布,向社會發出警示并征集有關線索信息。據介紹,名單的公布有效擠壓了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空間,一些組織主動與民政部門聯系,表明解散;還有一些組織經社會公眾進一步補充線索,被予取締或勸散。
民政部還與公安部聯手,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集中整治,重點對利用“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精準扶貧”等國家戰略名義騙錢斂財和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予以打擊整治,同時探索建立非法社會組織責任人“黑名單”。
一手抓集中打擊,一手抓制度建設。今年8月,民政部公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進一步細化了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的相關內容,豐富了有關查處手段,規定了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等情況的法律責任。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提示,公眾要識別社會組織是否為“李鬼”,可以通過官方網站“中國社會組織網”(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或者關注其“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公眾號,進行查詢。同時,公眾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可及時向民政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