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京:中國市場經濟改革的理論邏輯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在公有制為主體的基礎上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成功實踐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國化的重大成果,回答了公有制與市場能否結合以及如何結合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對推動經濟理論創新作出了開創性貢獻,極大地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
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邏輯前提是創新公有制實現形式
改革開放之初,國內理論界對在公有制基礎上能否發展商品經濟展開了討論。當時人們一致的看法是,國有企業與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可以產生商品交換,但國有企業之間不可能形成交換關系。1992年鄧小平同志發表南方談話指出:“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可當時有人質疑,說馬克思明確講“私有權是流通的前提”,中國以公有制為主體,何以產生商品交換呢?
追根溯源,公有制不能產生交換的觀念是來自古典政治經濟學。古典政治經濟學認為,商品交換有兩大前提:一是社會分工;二是財產私有且受法律保護。沒有分工,大家生產相同的產品用不著交換;若財產不是私有或不受法律保護,無償占有別人產品不受懲罰,也不會產生交換。
將分工作為交換的前提,學界沒有人反對;人們的分歧在于,財產私有到底是不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前提?一些國家至今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其理由是我們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由此看來,對這個問題很有必要從理論上作進一步的澄清。讓我們先看看馬克思是怎樣論述的,其原意究竟是什么?
不錯,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確實講過,“私有權是流通的前提”;在《資本論》第一卷中馬克思還說,交換雙方“必須彼此承認對方是私有者”。于是有人據此推定,馬克思認為交換的前提是私有制。然而認真研讀馬克思這方面的論述,我們發現以上推定其實是對馬克思的誤讀,并不是馬克思的原意。
首先,馬克思從未說過交換產生于私有制,相反他認為是產生于公有制。在《政治經濟學批判》中他寫道:“商品交換過程最初不是在原始公社內部出現的,而是在它的盡頭,在它的邊界上,在它和其他公社接觸的少數地點出現的。”在《資本論》中他也表達過相同的觀點。
其次,馬克思講作為流通前提的“私有權”,也不是指生產資料私有權。他在《資本論》第一卷中說:“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場去,不能自己去交換。因此,我們必須找尋它的監護人,商品所有者。”而且還說,商品是物,為了使這些物作為商品發生關系,必須彼此承認對方是私有者。顯然,馬克思這里講的“私有”并非生產資料私有而是產品私有。
事實上,生產資料私有與產品私有也的確不是一回事。以英國的土地為例。土地作為重要的生產資料,英國法律規定土地歸皇家所有,但土地上的房屋(產品)卻可歸居民私有。正因如此,所以房屋才可作為商品用于交換。這是說,產品能否交換與生產資料所有制無關,關鍵在產品是否私有。
既然商品交換的前提是產品私有,那么在公有制基礎上產品怎樣才能私有呢?要說清這個問題需引入“產權”概念。在現代經濟學里,產權不同于所有權。所有權是財產的法定歸屬權;產權則包含財產的使用權、收益權與轉讓權。以銀行為例,銀行的信貸資金來自儲戶,信貸資金的所有權歸儲戶;而銀行通過支付利息從儲戶那里取得信貸資金的產權后,資金如何使用、收益如何分享以及呆壞賬如何處置,銀行皆可獨自決定。于是所有權與產權出現了分離。
所有權與產權一旦分離,生產資料公有而產品則可以私有,因為產權的最終體現是產品所有權。以農村改革為例,當初將集體土地的產權承包給了農民,于是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就是農民的。再比如國企,國企的廠房、設備等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而企業之所以能將產品用于交換,也是因為國家將產權委托給了企業,讓企業擁有了產品所有權。
綜上分析可見,商品交換的前提不是生產資料私有,而是產品私有;而所有權不同于產權,產品是否私有與生產資料所有權無關。我國的改革實踐也已證明,只要改革公有制實現形式,將生產資料所有權與產權分離,并把產權明確界定給企業或農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可以發展市場經濟。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邏輯前提是改革價格形成機制
關于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中央強調,“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當年亞當·斯密有個形象的比喻,說資源配置有兩只手:政府有形的手與市場無形的手。而且他認為,資源配置應首先用無形的手,只有那些市場覆蓋不到的地方才需政府拾遺補缺,用有形的手去調節。
上世紀30年代國際上發生了一場大論戰。當第一個計劃經濟國家蘇聯建成后,許多學者為計劃經濟大唱贊歌,可奧地利經濟學家米塞斯1920年卻發表了《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經濟計算》一文,指出資源的優化配置不可能通過“計劃”實現。米塞斯的觀點,得到了哈耶克和羅賓斯等學者的極力推崇。
1937年美國經濟學家科斯發表了《企業的性質》。科斯說:資源配置在企業內部是計劃;在企業外部是市場。于是科斯問:如果計劃一定比市場有效,可為何未見有哪家企業擴大成一個國家?相反,若市場一定比計劃有效,那人類社會為何會有企業存在?由此科斯得出結論:計劃與市場各有所長,互不替代,兩者的分工決定于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人們已耳熟能詳,無需再解釋。科斯的意思是,資源配置用“計劃”還是用“市場”,就看何者交易費用低。若計劃配置比市場配置交易費用低,就用計劃配置;否則就用市場配置。邏輯上,科斯這樣講應該沒錯;可困難在于,交易費用是事后才知道的結果,事前難以預知計劃與市場誰的交易費用低,既然不知,我們又如何在兩者間作選擇呢?
驟然聽似乎是棘手的問題,不過仔細想,我們對交易費用并非全然無知。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但凡市場失靈的領域,計劃配置的交易費用就要比市場配置低。以“公共品”為例,由于公共品消費不排他,供求起不了作用。經驗表明,此時公共品若由市場配置,交易費用會遠比計劃配置高。
讓我用燈塔的例子作解釋:燈塔屬于典型的公共品,燈塔若由市場配置會有兩個困難,一是難定價。由于燈塔消費不排他;且不論多少人同時享用也不改變建造燈塔的成本,故市場無法給燈塔服務定價。二是由于燈塔消費不排他,過往船只中誰享用或誰沒享用燈塔服務無法辨別,這樣給燈塔收費造成了困難,若強行收費必引發沖突。
可見,無論是定價還是收費,由市場配置燈塔皆會產生額外的交易費用,這也是為何古今中外燈塔要由政府提供的原因。中央強調“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就是指在公共品領域政府應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反過來,非公共品即一般競爭性資源的配置,就要交給市場。市場配置雖然也有交易費用,但相對政府配置會低得多。
中央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有三個重點:一是市場決定價格,即讓價格由供求決定。二是用價格調節供求。價格調節供求的過程,就是結構調整的過程。三是開放要素市場。要讓價格引導資源配置,須允許生產要素自由流動,若要素市場被固化,不能在行業間流動,價格機制將難以發揮作用。
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邏輯前提是政府要立足于彌補市場失靈
強調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一個根本原因是市場會失靈。亞當·斯密1776年出版《國富論》后的一百多年里,人們對自由市場一直推崇備至。然而20世紀初出現了第一個計劃經濟體,1929年至1933年西方又發生了經濟大蕭條,這兩件事不得不讓人們對市場進行反思。1936年凱恩斯《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的出版,更是徹底動搖了人們的“市場信念”,很少再有人相信“市場萬能”的神話。
對市場為何會失靈,經濟學家有三點解釋:一是信息不充分(或不對稱);二是經濟活動存在外部性;三是社會需要提供公共品(服務)。在我看來,信息不充分與外部性不是市場失靈的原因,公共品會令市場失靈,但除了公共品,市場失靈還有更深層的原因。
經濟學家指出市場可能失靈,是想證明政府不可或缺;或者政府可以彌補市場缺陷。也正因如此,所以我不贊成將信息不充分(或不對稱)作為市場失靈的原因。理由簡單,因為信息若不充分政府也會失靈。事實上,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資源由市場配置比由計劃配置的代價要小得多。恰恰是由于信息不充分,資源配置才需要通過市場試錯。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不能把市場失靈歸咎于信息不充分。
再看經濟外部性。許多經濟活動會有外部性,如造紙廠排放廢水廢氣給周邊造成污染,是經濟的負外部性。問題是,存在負外部性市場就一定失靈嗎?上世紀60年代前,經濟學家大多是這樣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經濟學家是庇古,他對解決負外部性提出的方案是,先由政府向排污企業征稅,然后補償給居民。此主張曾一度成為政府解決負外部性的經典方案。科斯不贊成庇古的方案,他在1960年發表的《社會成本問題》中分析說,由于企業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分離,企業只承擔私人成本而不承擔污染所造成的社會成本,所以經濟活動才出現負外部性。于是科斯指出:只要交易成本為零,產權界定清晰,市場就能將社會成本內化為企業成本,解決負外部性問題。比如,政府限制企業排放權,賦予居民不受污染的權力,通過“排放權指標”交易一樣可減少污染,市場不會失靈。
再看公共品(服務)。公共品有兩個特征:一是消費不排他,二是公共品消費增加而成本不增加,因而不存在邊際成本。由此看來,公共品確實會導致市場失靈。但除了公共品,還有一個原因即市場分配機制也會導致市場失靈。根據當年馬克思對資本積累趨勢的分析,資本主義市場分配將導致兩極分化:一極是資本家階級的財富積累;一極是無產階級的貧困積累。而且馬克思說,這種兩極分化的結果必發展為兩個階級的沖突,最后剝奪者一定會被剝奪。
有人認為,馬克思分析的是資本主義的市場分配,社會主義的市場分配不會兩極分化。這種看法并不符合實際。眾所周知,市場分配的基本規則是“按要素分配”,只要要素占有或人們的稟賦存在差別,收入分配就一定會出現差距,若差距過大就一定會產生社會矛盾。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區別,并不在于分配會否出現差距,而在于政府能否主動調節并縮小收入差距。
將市場分配形成的過大收入差距看作市場失靈,理論上不應該錯。目前中央正在實施精準扶貧方略,強調打贏脫貧攻堅戰,這既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為了彌補市場分配機制缺陷的重要抓手。有一個事實值得我們思考,以往計劃經濟時期人們的收入差距并不大,可為何搞市場經濟后收入差距就逐步拉大了?主要原因是與市場分配機制有關。
彌補市場失靈需要政府發揮作用。一般來講,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有四項: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提供公共品(服務)以及扶貧助弱。若從彌補市場失靈的角度看,我認為政府職能可歸結為兩個大的方面:一是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公正;二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防止兩極分化,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副校長(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