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持續完善資本市場制度規則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在昨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證監會今年上半年制定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情況。上半年,證監會共制定出臺規章9件、規范性文件23件,并有5件規章履行了公開征求意見程序。
今年3月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還在程序當中。該規定擬全面系統地整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相關要求,規范證券公司股東行為。
高莉介紹,今年上半年證監會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下述幾類:
一是適應資本市場改革開放需要,制定修改了相關制度規則。包括:制定《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等四部規章,制定試點紅籌企業發行上市、持續監管、保薦機構盡職調查、會計處理、存托協議指引以及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暫行規定等十二部規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擬有序擴大證券業對外開放。
二是積極完善上市公司制度,會同國資委、財政部聯合發布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修訂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針對上市公司監管領域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作出規范。
三是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制度體系,制定了《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指引(試行)》,充分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的“監管工具箱”作用;制定了《證券期貨業場外市場交易系統接口》金融行業系列標準,實現對證券公司柜臺市場業務的統一監管。
四是進一步強化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集中發力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行業制度建設,密集出臺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關于加強證券公司在投資銀行類業務中聘請第三方等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的意見》、《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關于進一步規范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等,夯實新階段證券期貨行業規范發展的基礎。同時,還研究起草了《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擬全面系統整合證券公司股權管理相關要求,規范證券公司股東行為。
五是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制度建設,修訂《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辦法》,制定《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和民用航空器實施細則》,進一步豐富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管的“工具箱”,為誠信監管裝上“牙齒”。
此外,證監會還修改完善了《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重點解決各證券中介服務機構暫不受理、中止審核政策不統一的問題。制定了《養老目標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監管指引》等,對相關領域進行引導、規范。
高莉表示,這些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出臺,完善了資本市場制度規則,健全了市場運行的體制機制,對于從根本上優化市場體系結構,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提高市場質量,具有重大意義。